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未审庭邀请潭柘寺中心小学六年级一班的同学们走进法院,参加以“懂法守法先学法、少年法庭在行动”为主题的法院开放日活动。
首先,同学们来到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中东法庭,就“青少年该不该骑自行车上路”问题引发的纠纷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原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都由六年级一班的同学们所扮演。
活动准备就绪,书记员严肃宣读法庭纪律,随着审判长庄严的敲响法槌,“袁梦诉汤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正式开始了。核实原被告身份后,原告陈述了自己的诉讼请求,事件起因为原告在遛弯时,被双手撒把骑自行车的被告撞伤,现要求被告承担相应责任。被告同时给出了自己的答辩意见,其认为事发后已将原告送往医院救治,且现已无大碍,故不用承担责任。随后,原被告双方的代理人就双方争议的焦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辩论终结后,经由经合议庭合议,当场宣读了判决结果。随之法槌再次敲响,本次庭审也落下了帷幕。
随后,六年一班的班主任陈老师进行了模拟法庭活动总结,要求同学们在以后的学习中,要向法庭庭审一样用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个细节,事无巨细,仔细思考。
未审庭负责人张莹及法官王丽娟也同时送上对同学们的寄语,希望同学们多读书,多学习法律,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通过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此次开展的“少年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活动,使同学们将日常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来,既学习了法律知识,又得到了实际锻炼。
热点解读
更多直击一线
5月13日,北京朝阳法院向未成年被告人小丽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