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七个法治宣传日,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副局长率领局法制科、安全应急办公室及安监局驻大兴区交通局的安全员于“12.4”上午在大兴区交通局门口,通过发放有关宪法、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等宣传页的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努力提升群众的知法、懂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制观念。
宪法法律正在成为每个公民的信仰,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党的十九大强调,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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