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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春梅代表:完善监察法律制度体系

本站发表时间:[2017-03-14]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赵刚

作为来自反贪工作一线的代表,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春梅表示,近两年,落马高官陆续进入“审判季”,反腐败成果将经受法律的检验。

“上十次百次廉政课,不如现场一堂庭审课。”贾春梅说,司法机关多次组织领导干部旁听观摩庭审,将典型案例作为鲜活教材,结合“身边人”犯罪的真实事例进行警示教育,切实增强了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贪腐官员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教训十分深刻,既是个人的失败,也是党的事业的损失。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警示教育直击内心,令人警醒,能起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也对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

对于正在进行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贾春梅认为,改革整合了现有反腐资源力量,全面提升了反腐机构的法律地位,破解了“同体监督”难题,解决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问题,对推动我国反腐工作由治标为主转向以治本为主、由同体监督转向异体监督、由权力反腐转向制度反腐具有深远意义。

一直以来,一些学者和专家都在呼吁反腐败立法工作,在每年两会期间,亦有不少代表和委员建议制定反腐败法,完善反腐败方面的立法,将反腐败上升到国家法律的层面。对此,贾春梅建议,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并修订审计法、检察院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形成效力层次清晰、职权分明、衔接一致、有效管用的国家监察法律制度体系。


[供稿单位: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