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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彭静:建立以法制为基础的“亲”“清”政商关系

本站发表时间:[2017-03-06]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徐日丹

“新型政商关系,就是要求政府管理者与非公企业经营者建立起以法制为基础的‘亲’‘清’关系。”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围绕如何营造新型有序、法制为基的市场营商环境提出具体建议。

彭静说,去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政协民建、工商联委员联组会上,首次用“亲”“清”两个字定位新型政商关系,不仅让政商双方有规可依、有度可量,更给党员干部和企业家之间怎样打交道,指明了方向,划出了底线。

“目前,政商之间‘亲’而‘不清’,或‘清’而‘不为’的现象仍然存在。政府部门掌握着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一旦管理者意志不坚定,经不起‘钱、色’的诱惑,就可能导致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暧昧不清’,而获得不当利益的企业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彭静说。

“政商关系‘不清’,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政商之间的逐利行为未得到法律的有效制约。”对此,彭静建议,对于政府管理者,要通过立法来监管规范,明确政府能做什么,尽可能释放企业自主空间。对于非公经济人士,要告知并鼓励其依法正确行使对政府管理者及其他市场主体所具备的求助权、监督权。

彭静还呼吁,要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问责机制,建立起社会公众对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的评估制度,并参考评估结果,对懒政、怠政、庸政的行为进行曝光、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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