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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

本站发表时间:[2016-10-19] 来源:北京市政府法治研究中心 作者:金国坤 周悦丽 傅 强 季桥龙

实践层面:揭破伪命题,更好地理解真命题,为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提供基本的行为规范。

理论层面,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注入新的内涵。

主要研究内容

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领导贯彻在依法治国的全过程正确处理

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北京市加强党对依法治国首善之区建设的措施

加强党对依法治国领导的建议

调研活动

实地调研:市委研究室(法规处)、市委政法委、市纪委、市人大、市司法局

座谈交流:干部培训班学员

文献整理:北京日报(2015全年)、互联网、图书馆知网

总告内容

一、对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总体布局

二、党对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工作的统一领导:

领导立法 保证执法 支持司法 带头守法

三、依规治党、从严治党:

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四、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

法治评价体系建设逐步制度化;

落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基本认识和思考

中国的法治建设为什么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用制度治党更好地保障依法治国

加强党对依法治国领导需要重点考量三个问题

 

 

中国的法治建设为什么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1.中国政治发展的历史逻辑:

近代以来中国政治发展所呈现的政党建设国家的历史逻辑,决定了共产党对国家事务的全面领导关系,法治建设也不能例外。

2.中国法治发展的历史经验 历史实践证明:党对法治的科学认识和重视程度决定着中国法治的兴与衰。 党重视法治则法治兴,党轻视法治则法治衰。

3.中国法治建设的现实诉求

 

 

 

有关法治的价值和制度在中国缺乏历史的沉淀;党对法治建设的正确领导必然增强中国社会法治发展的自觉性;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法治建设的关系可以避免由于党的某些组织和领导人轻视法治所带来的不良后果。

中国的法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规范命题

用制度治党更好地保障依法治国

制度治党: 是指依靠、运用制度的功能与机制,调节党内关系,解决党内问题,规范党的行为,从而稳定有序地推进党的建设、管理和监督,促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制度治党的要义:依法依规管党治党

制度治党的逻辑前提:构建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制度治党的重点:做好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制度治党的关键:提高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制度治党的重要保障:培育法治文化提升制度意识

加强党对依法治国领导应重点考量三个问题

1.明确党内法规在国家法治体系构建中的地位、效力和作用

2.从效率与制约双重角度深入思考党组织的权力运行机制问题

3.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衔接

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需重点考量三个问题

1.明确党内法规在国家法治体系构建中的地位和作用

党内法规的地位:硬法;特殊的法领域

党内法规的效力:效力范围、依据,内容

2. 从效率与制约双重角度深入思考党组织的权力运行机制问题

习近平:“科学配置权力,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权力运行守边界、有约束、受监督,还要有效率。

党内法规的作用:对国家法治的促进和保障

3.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衔接

——党的建设应当增加的新目标:既通过党的领导来矫正国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也通过国家治理机制来矫正党的建设可能出现的问题。实现党的建设与国家建设目标的相互促进、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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