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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故事]陈旭:海淀公安分局刑侦支队的“彩虹探长

本站发表时间:[2018-01-18]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彩虹”探长叫陈旭,海淀公安分局刑侦支队七中队(重案队)探长。

得名“彩虹”,是因为一张网红照片——2016年5月24日,一张民警用手机拍摄的“彩虹抓捕图”热传网络,穿卡其色长裤、贴身黑色体恤的背影,就是陈旭。

彩虹探长的辛酸苦辣 

2009年,陈旭从北京警察学院刑事侦查专业毕业,分配到海淀公安分局刑侦支队。在陈旭看来,在海淀当刑警,算是圆了梦。陈旭想当个好警察,工作头两年,他在便衣队跟着队里最有经验的师傅摸爬滚打,主要练三样——眼、腿、脑子!两年间,能文能武的陈旭,参与抓捕各类犯罪嫌疑人一百多人。

2011年,陈旭被调到重案队,开始侦破各类重特大刑事案件。

2016年,陈旭三十而立,他没想到自己会因为一张照片,成为“网红警察”,但他只想能继续踏踏实实做一名“低调”刑警。翻开陈旭的办案笔记,这位想低调的刑警侦破的案件,哪一个也不低调,每一件都是人命关天。

陈旭侦破的每一起案件,都可以写成一个“警察故事”,其中有推理,也有疑惑;有勇敢,也曾有过畏惧;有不知疲倦,也有灰心丧气……

案件不破 愧对于民 

虽然已经在七中队工作了6年,但陈旭始终忘不了第一次出命案现场的情景。从那时开始,他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声音:“一定要把嫌疑人抓住”。因为在他眼里,这是刑警的责任,如果案件不破,就有一种对人民群众的负罪感。

很快,侦查员便确定了死者的身份。在突发命案的侦破过程中,耗时越久,犯罪分子将获得更多洗脱的机会,取证的难度也会增大,何况犯罪份子游离在社会多一秒,对广大群众构成的威胁就多一分!所以必须争分夺秒,一刻不停。陈旭带领侦查员连夜排查,各种线索交织碰撞,终于一名青年男子进入了他的视野。又是一轮艰难的调查走访、寻线追踪,清早时分,侦查员确定了该男子的身份。

2016年5月23日下午3时许,陈旭带领侦查员将毫无防备的嫌疑人成功抓获。此时,距离案发不到24小时,速度之快,就连犯罪份子也是始料未及,只得伏法认罪。

就在陈旭押解嫌疑人指认犯罪现场时,暴雨停歇,侦查员的头顶出现一道靓丽的彩虹,于是有了引爆网络的“彩虹照”。

陈旭说,他确实喜欢彩虹,因为彩虹最能代表刑警破案之后那种享受的心情。特别是重案队经手的案子,侦破过程就像在疾风暴雨中挣扎、求索,一旦案子破了,就像见到彩虹一样。

坚守正义 不忘初心 

7年间,陈旭一直在坚持,他已经参与破获各类重大刑事案件300余起,参与抓获犯罪嫌疑人400余人,而且始终保持100%的破案率,他也因此荣立一等功1次,三等功1次,嘉奖多次。

谈及未来,陈旭只是简单地说了一句:坚守岗位,保群众平安!听起来很“官”,但熟悉陈旭的人都知道,这是他的心里话。

陈旭很喜欢“彩虹”的名号,“我确实喜欢彩虹,因为彩虹最能代表刑警破案之后享受的那种心情。”他形容着,重案队经手的案子,比如杀人、绑架、放火等等,侦破过程就像在疾风暴雨中挣扎、求索,一旦案子破了,就像见到彩虹一样。

一首歌中,这样唱到:“身为一道彩虹,雨过了就该闪亮整片天空,让我深爱的你感到光荣……”

陈旭愿意做这一道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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