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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进景区——西城检察院

本站发表时间:[2018-12-13] 来源:西城检察 作者:

近日,为推动检察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实现北京市委提出的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目标,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认真贯彻全市检察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十进百家、千人普法”主题活动部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来到北京动物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以“保护野生动物,你我有责”为主题,面向动物园的中外游客开展法治宣传。

选取西城院近年来查办的收购、运输、出售苍鹰、陆龟、鹦鹉、象牙、盔犀鸟、犀牛角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的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主题展板;

制作、发放“预防野生物犯罪、保护濒危物种资源”宣传册,对刑法第341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常见濒危物种进行介绍,着重宣传象牙已经于2017年底全面禁止贸易的新规定,呼吁游客切勿私下进行象牙交易;

告知游客按照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要求,合理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

宣传野生动物是人类不可或缺的朋友,呼吁公众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提升保护意识,认识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对子孙后代的生活环境具有的深远意义。

(图为法治宣传现场)

法律需植根于内心,面对人类对野生动物资源的过度利用,面对物种濒危灭绝的不断加速,此次普法活动以提升公众保护意识为目标,将普法与执法相衔接,将打击犯罪与预防犯罪相结合,是检察机关充分延伸检察职能,履行社会责任,服务首都和谐发展大局,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重要举措。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郜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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