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库 > 2018年专题 > 综合专题-北京市2018年法治文艺大赛

关于在全市开展“同心共筑中国梦 法治文艺京城行”北京市2018年法治文艺大赛活动的通知

本站发表时间:[2018-08-31] 来源:首都法制宣传教育网 作者:

各区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法治宣传教育主管机构、各高等院校、各总公司、各社团、各文艺团体、各区司法局: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为了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把法治精神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文化和社会生活之中,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优秀的法治文艺作品引导人、熏陶人、影响人,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提高法治素养、形成法治风尚,使人民对全面依法治国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更高要求。市法宣办等单位决定在全市开展“同心共筑中国梦  法治文艺京城行”北京市2018年法治文艺大赛活动。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同心共筑中国梦  法治文艺京城行

二、主办单位

北京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文化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

北京市总工会

北京市司法局

协办单位:

西城区司法局

西城区文化活动中心

三、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设立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法宣办。

主  任:苗  林  市法宣办常务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

副主任:孙超美  市法宣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爱军  市委宣传部秘书长

韩龙彬   首都文明办巡视员

陈建领  市委社会工委副书记

高   煜  市公安局副局长

高保京  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安凤德  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庞  微  市文化局副局长

李  奕  市教委副主任

谢忠胜  市国资委副主任

常红岩  市妇联副主席

张青山  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各主办单位法治宣传教育部门负责人

四、参赛要求

参赛作品要紧紧围绕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落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和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的活动主题,结合宪法(修正案)、扫黑除恶、疏解整治促提升、落实普法责任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专项工作进行创作编排。要贴近工作生产实际和市民生活。深刻挖掘首都法治建设各条战线工作者有作为、敢担当、重奉献的品格和感人故事,反映和讴歌法治工作者、志愿者感人事迹和先进行为,全面展现首都法治建设的工作成就和发展成果,推动法治精神向社会文化生活的全面渗透融入。具有较强的艺术性和观赏性。力求思想性和趣味性相统一,以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打造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致的法治文化精品,弘扬法治精神、展现法治文化,推动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参赛作品类别以歌曲、舞蹈、小品、相声、快板、大鼓、戏曲、京剧、诗朗诵等艺术形式为主,鼓励原创,可邀请专业人员指导。参赛方须保证其对参赛作品享有完全的著作权,主办单位根据公益需要有对参赛作品改编及传播的权利。各参赛作品可通过各区或各行业单位初赛赛区报名参赛,一部作品只能选择一个赛区报名。

五、活动规程

(一)大赛赛制

大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3个阶段进行。

初赛。由各区、各单位在本辖区、本行业系统内各自组织进行。复赛。各区、各单位选拔法治文艺作品上报活动组委会参加复赛。各区、各单位以初赛形式组织选拔活动的,可报2个作品;没有组织初赛选拔活动的只能推荐1个作品;其它情况需要报名参赛的,由大赛组委会审核确定。复赛由专家评审团进行评审,选出18个优秀节目进入总决赛。

3、总决赛。总决赛将由专家评审团进行综合评分,评出一、二、三等奖。

(二)奖项设置

1、单项奖: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12名。(部分获奖和优秀作品将参加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展演)

2、组织奖:大赛设区级优秀组织奖10名、各单位优秀组织奖10名。具体条件和评分标准:

(1)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得分

①各区通过发文等方式进行组织发动的,得15分;利用本区自有媒体广泛宣传的,得10分;对本区所有乡镇、街道、社区、村完成全覆盖开展的,得20分;组织活动场次排在各区前8名的,得15分。

②各单位专门下发通知,在本行业、本系统内部署开展活动的,得15分;利用本单位网站、微博、微信等自有媒体积极宣传活动的,得10分;积极组织初赛,层层选拔,得20分;按期选取优秀作品向市法宣办报送的,得15分。

(2)节目获奖情况得分

一等奖作品报送单位得20分;二等奖作品报送单位得15分;三等奖作品报送单位得10分;优秀奖作品报送单位得5分;

优秀组织奖最终得分为前2项分值之和。

六、时间安排

(一)前期筹备阶段(2月1日—4月底)

1、制定大赛活动方案,下发活动通知。

2、策划设计大赛统一的logo、主视觉、吉祥物、大赛活动宣传片、H5、宣传海报等。

3、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部署会,正式启动大赛。

(二)初赛阶段(5月1日—8月15日)

各区、各单位要根据大赛方案要求,制定各自活动方案,广泛发动所属辖区、行业系统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在此基础上组织初赛选拔。在此期间将选出的作品报至活动组委会。

(三)复赛阶段(8月16日—8月底)

活动组委会对初赛上报节目进行筛查审核,组织复赛评比。

(四)总决赛阶段(9月1日—9月底)

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团对进入总决赛的作品开展比赛评选。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法治文艺大赛是今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安排专人负责,加强组织,此项活动将纳入年度综治考核及“七五”普法中期检查指标任务,同时,市法宣办将委托第三方社会调查机构就此项工作开展群众知晓度、参与度调查,调查结果和获得优秀组织奖单位作为加分项计入考核成绩。

(二)广泛深入发动。要以满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出发,广泛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文化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深度融合。要突出地方和行业特色,深刻挖掘本地区、本行业民间艺术和专业院团等文艺资源,努力打造出一大批反映本地区本行业独特法治文化内涵和艺术风格,体现时代特征,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法治文艺节目。

(三)扩大宣传影响。注重资源整合,创新宣传方式,调动更多的宣传力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此次活动的宣传报道,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收集上报活动信息。活动启动后,市法宣办将适时对各单位的组织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检查,7月中旬将分别对各区、各单位组织发动情况和已开展场次情况进行阶段性通报。活动结束后对各区、各单位组织情况、开展场次和获奖情况进行全市通报。为便于真实掌握和统计各区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区各单位及时整理报送活动信息和照片。同时,大赛组委会将在大赛启动后公布大赛统一的logo、吉祥物、主视觉、广告宣传片、海报等标识及宣传资料。为公平科学统计活动场次,各区各单位组织的各级法治文艺活动均要统一使用大赛标识logo,组委会以此认定。

各区、各单位请填写《北京市2018年法治文艺大赛复赛作品报名表》,并将报送作品作为附件刻录成光盘,以文件交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至组委会,请注明报送单位和作品名称。

活动相关事宜最终解释权由大赛组委会发布。

联系人:  齐付彬(组委会),电话:58575754

杨笠光(对接各区),电话:58575756

祖玉凡(对接各单位),电话:58575755

电子邮箱:bjfaxuan@163.com

附件:2018年法治文艺大赛复赛作品报名表

北京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文化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

北京市总工会

北京市司法局

2018年 4月8日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