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泥地里滚大的,我知道土地对农民来说有多重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法官赵锋嘴上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十余年来,他担任合议庭成员参与案件审理达2353件,主审的各类行政案件更是高达700余件,连续三年结案数全庭排名第一。其中2016年审结行政案件190件,创北京市行政法官个人全年结案总数新高。
赵锋平时说话语速很快,但在庭审时却是异常的“慢节奏”。
他希望尽可能多地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为每一个案件画上既合乎法理,又合乎情理的句号。
出身基层
11年如一日 专门解决“民告官”纠纷
一场原定于上午9时30分开庭的庭审,在法官赵锋宣布开庭后,原告何世恒依然没有出现。
按照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经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按撤诉处理。赵锋却想,再等等看,毕竟老百姓打场官司不容易。
这是湖南农民何世恒因为征地补偿纠纷状告国土资源部的行政诉讼案件。
二十分钟后,赵锋等到了原告何世恒,并召集法官重新开庭。闭庭后,何世恒不住地为火车晚点导致迟到而道歉,赵锋却说,“我们应该考虑到春运火车票不好买,把开庭改期。”
“我们打了很多官司,还没有见过这么好的法官。”何世恒红着眼圈说,“他是实事求是为老百姓依法行政的。”
出生于1980年的赵锋,自小生长于湖南一个小县城的城乡结合部,小时候喜欢看香港警匪片的赵锋,带着点“个人英雄主义”的情结。高考成绩优异的他放弃了进入综合性学府的机会,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专业,立志做一名人民警察。
2002年,赵锋本科毕业,来到北京市公安局西客站分局成为了一名一线民警。派出所的工作繁杂,赵锋一遇到问题便主动学习,渐渐对行政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2003年,赵锋辞职考取了公安大学行政法专业研究生,重回校园深造。
从2006年研究生毕业至今,赵锋已经在北京一中院行政审判庭的岗位上做了11年。行政诉讼用俗话说就是“民告官”,它“一肩挑两头”,一头是公权力机关,一头是行政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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