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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主基调

本站发表时间:[2018-08-16]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作者:

“两个主基调”,指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检察公信力,是北京市检察机关立足宪法定位,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的指导原则之一。确立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检察公信力这两个主基调,就是要明确方向、保持定力,解决“管什么、干什么”的问题。

2016年北京市检察长会议上,北京市检察院党组首次提出要牢牢把握全面提高法治化水平和检察公信力两个主基调,作为北京检察工作总的指导原则之一,要求重在持续、重在全面、重在实践,确保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在2017年初召开的第十次北京市检察工作会议上,进一步重申了“两个主基调”,作为“十三五”时期首都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增强人民群众对首都检察工作的信任感、认同度和认可度。在此后推进“六个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新时代首都检察机关创新发展总体纲要》过程中,“两个主基调”的要求贯穿始终,得到了越来越来充分的体现。与此同时,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两个主基调”,形成了生动的检察实践。

围绕“两个主基调”,北京市检察机关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加强自身法治化建设,把公信力作为立身之本、战略任务来抓,各项检察工作紧紧围绕这两个主基调开展。

在思想观念层面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执行中央、高检院、市委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首都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出发点,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托执法办案服务保障民生、维护保障人权。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强化法治精神、法治意识的培养,把依法办事作为第一遵循,不断增强规范、严格、文明、廉洁执法的思想自觉。

在司法办案层面

聚焦主责主业,狠抓司法办案和检察监督,坚持专业化方向,探索构建“四位一体”刑事检察工作格局,健全完善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适应的刑事检察工作机制,推进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信息化建设,为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检察公信力提供支撑。

在制度机制层面

研究制定了权限、履职、亲历、追责四个清单,是北京市检察机关的特色产品,全面规定了检察官的职责权限和责任追究。

在管理监督层面

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权运行的新模式,建立新型检察管理监督格局,建设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检察管理监督平台“两中心一平台”,推动检察管理监督制约由微观的个案审批审核向宏观的全院、全员、全过程案件质量效率监管和把握转变。驰而不息推进严格规范司法、提升监督能力、完善公共沟通,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赖和认可。

在队伍建设层面

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对检察人员的监督管理机制,从严治检,保证队伍清正廉洁。

这些年来的实践证明,在“两个主基调”的促进下,全体检察人员的程序意识、法治意识、群众观念不断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意识和保障人权、保护产权的思维方式进一步树立。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检察权,执法如山、公平如度,从实体、程序、时效上充分体现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要求,切实做到了司法严格、行为规范、作风文明、自身廉洁、群众满意。检察系统社会满意度测评始终名列前茅。

下一步,北京市检察机关将继续牢牢把握“两个主基调”,把其基本精神充分融入到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改革创新过程中,把法治原则、公平正义贯穿于执法办案、法律监督全过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手段履行检察职责,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电”,推动北京检察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不断前进。


[供稿单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范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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