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平台、专业工具、专业素质“三位一体”检察专业化建设,简称“三专”建设,是北京市检察机关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为准确把握检察机关职能,适应新时期检察权运行模式的要求,提出的关于专业化建设的系统布局;专业化办案机构、办案组织是“三专”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检察专业化建设的专门办案机构、办案组织。
专业平台,是指把办案机构、办案组织和有关检察院建设成为办案的专业平台,实现队伍建设的精细管理和有机整合,打造“高精尖”的办案团队;专业工具,是指为强化办案职能,根据专业化办案需要配置的专门场所,专业分析工具,专业信息数据库,专门办案系统,以及其他各种专业化办案手段、方式和渠道;专业素质,是指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专业化要求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包含检察人员个体素质、总体素质。
通过完善专业化工作格局、专业化工作机制、专业化科技保障,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除“流水线、链条式”办案模式之弊,兴“专业化、专门化”办案机制之利,实行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提升全市检察机关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实现专案专办、术业专攻。
2016年初,北京市检察长会提出要将内设业务机构定位为专业平台和管理单元,按照专业化的要求,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过程中打造具有北京特点的专业化办案机构。
在2016年8月开始推进的司法体制改革以及随后为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中,北京市检察机关在探索建立刑事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检察或其他类型犯罪案件检察“四位一体”刑事检察工作格局的同时,着力加强检察监督专业化建设。其中,在经济犯罪检察领域中,立足区位特征和办案实际需要,在分院、区院设立了经济、金融、知识产权、网络电信、科技等领域的专业化办案部门。
2017年3月,在北京市检察机关“三首”标准定位座谈会上,首次完整阐释了“三位一体”检察专业化建设思路。
2017年12月15日,北京市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三位一体”检察专业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专业平台、专业工具、专业素质“三位一体”检察专业化建设试点工作。该项试点工作是北京市检察机关确定的十项重大试点工作之一。
完善专业化工作格局
遵循检察工作规律,从职权职能、机构人员、制度机制等层面进一步切分、整合、优化,实现精细化分工,高质效运转。进一步完善刑事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检察或其他类型犯罪案件检察“四位一体”刑事检察格局,打造专业化检察办案团队,整合检察机关专业化办案力量,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建立符合北京特色的专业化发展模式。
完善专业化工作机制
健全完善专家咨询支持体系,建立同专业管理部门、经营单位协作配合机制,借用外脑,引进律师、学者、专业领域人士以及专业部门、专业机构等外部力量辅助检察工作,提高专业化水平。健全完善适应专业化建设的案件管理和管辖机制,探索特定案件集中管辖和指定管辖制度,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完善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机制,在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中发挥专业化优势。
完善专业化科技保障
依托北京检察科技信息中心,建立专业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完善专业设施、装备和系统,加快科技信息资源整合利用、科技信息手段综合开发、科技信息平台研究应用步伐,推动现代科技全方位、多层次支撑专业化建设。探索专业同步辅助审查机制,针对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由检察技术人员作为司法辅助人员全程随办案组介入案件办理,为检察官提供专业意见,解决技术难题。
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
始终把能力建设置于首要位置,强化专业和专门人才各项业务素质,广泛培养、吸纳、使用各行业、各领域的人才,满足专业化办案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培训,促进提升专业素能。加强检察专业理论研究,借助检察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检察学研究会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等研究平台,实现专业办案和专业研究良性互动。
在实践中,北京市检察机关以打造专业化办案机构、办案组织为龙头,深入推进“三位一体”检察专业化建设的各项举措,取得了良好效果。
专业化组织方面:
在研判各类检察业务特点的基础上,科学划分门类,统筹设置司法办案机构、检察监督机构、综合业务机构、综合管理机构和检务保障机构。特别是在刑事检察领域,推动形成刑事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检察或其他类型犯罪案件检察“四位一体”刑事检察格局;完善了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等专业化的检察监督工作格局。
专业化人才方面:
顺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培养专业化人才的需要,对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力资源进行了精细化分工,完善人才专业分类、科学配置、绩效评估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检察官制度,积极培养既懂检察业务又懂其他专业知识的专全结合的检察人才,为打造专业化办案队伍、培养专业人才奠定了基础。
专业化技术和设备方面:
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建立起检察业务相关的专业信息平台和数据库。逐步完善专业设施、装备和系统。根据专业化办案需要科学建设办公场所,为检察官办案组配备保密设施和设备;设置专业性证据技术审查室、专业检察官联席会议室;配备专业化检测、电子数据提取等审查和取证设备;研发科技信息化智慧办案系统、辅助办案系统等,为专业化办案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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