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库 > 2018年专题 > 2018国际儿童节 > 头条

北京一中院家事审判联手社会力量护妇女儿童权益

本站发表时间:[2018-05-28] 来源:正义网 作者:单鸽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现实生活中,家事纠纷(含涉少家事纠纷)却频繁发生,严重侵犯了妇女儿童的权益。

据全国统计,家事案件(含涉少家事案件)是民事审判的第一大类案件。多年来,家事案件(含涉少家事案件)数量也一直居高不下。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14年,该院团河法庭作为婚姻家庭专业审判庭正式运行以来,至今已经审结家事案件近3000件。而自2009年6月该院成立未审庭以来,也受理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3938件。

少年审判的“同心圆环”

未成年人案件具有社会关注度高、家庭类矛盾突出以及未成年人可塑性强等特点,因此,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时,要更加注重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更加符合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特点。

“针对未成年人案件审理的特点,围绕‘特殊优先保护’与‘教育、感化、挽救’的指导方针,借助社会力量,我们形成了社会调查、刑事案件‘全覆盖’指定辩护、心理评估与干预制度、访视报告、多方参与回放制度、联调解、社会救助等‘同心圆环’式多元化社会力量参与审判的特色机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陆伟敏介绍说。

据了解,“同心”是以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圆心,积极修复未成年人因诉讼纠纷被破坏的社会关系,深入分析少年审判在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圆环”是指社会各方力量透过特色审判机制层层加固,合力构筑未成年人保护的共同体。

陆伟敏告诉记者,目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未审庭已经固化成型了“七大圆环”,包括委托第三方机构,落实社会调查制度,实现法律援助律师“全覆盖”,设立心理评估与干预工作机制,打造社会观护民事审判工作机制,完善多元参与回访帮教机制,公正高效审理社会关注案件,协助申请救助基金等。

家事审判的“一心两翼”

家事案件具有较强的身份性、财产性、伦理性、社会性等特点,在审判实践中,也具有调解难、调查难、取证难等问题,如何解决这些存在的问题?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探索建立了”一心两翼“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记者了解到,“一心”就是以一次性解决纠纷为中心,实现案结事了。近年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团河法庭二审案件调撤率实现了持续上升,2014年27%,2015年33%,2017年48%,2018年第一季度54%。

“两翼”则是指在聚合法院内部力量的同时,引入社会外部力量。在整合社会资源时,注重联系妇联等组织协助调查事实,通过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的介入,给予当事人生活上和精神上的帮扶和疏导,及时帮扶,按时回访。

天下之本在于家,而青少年则是家庭的希望。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理事樊丽君表示:“感谢司法机关为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所做的努力,希望更好地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和家事纠纷的共同体在广大司法人员的推动下,早日建立。”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李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