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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母亲“们”

本站发表时间:[2018-03-07]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作者:

民警刘春在城关派出所做社区民警时,时常照顾看望矿机社区的五保户孤寡老人焦大妈和高大妈。照片上的焦大妈名叫焦叔英,已经83岁了。大妈老伴去世后生活比较拮据,刘春时常去看望她,给她买吃的买用的,帮大妈去办家里的各种手续,连大妈用的手机都是刘春买的,两人情同母子。

人口管理和基层工作大队民警刘春非常爱自己的母亲,这是他与自己94岁的母亲合影

注:刘春,房山分局人口管理和基层工作大队民警,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14次,2007、2009年度荣获全市十佳社区民警,2010年获市政法委系统“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和“市局爱民实践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1年荣获“平安房山之星”、第七届“北京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誉称号,2012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被北京市授予“爱民模范”荣誉称号。其亲民爱民、服务群众的典型事迹先后25次被北京电视台、京华时报、法制晚报、北京交通台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供稿单位:北京市房山区公安分局]   [责任编辑:李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