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库 > 2018年专题 > 切实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 首都动态

昌平区司法局“三个第一”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

本站发表时间:[2019-04-11]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于平平

岁末年初,为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昌平区司法局结合全区实际,锁定辖区建筑工地、商户、企业等农民工欠薪高发行业,运用法律手段,对于农民工欠薪矛盾纠纷做到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化解,用“三个第一”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

农民工欠薪矛盾纠纷“第一时间”知晓

为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昌平区建立开展企业“法律体检”机制。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组织村居顾问律师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开展“进村入企”活动,活动开展至今,共走访企业213家,出具法律意见书或风险提示函23份。通过集中走访、座谈等形式深入辖区走访建筑工地、建材城等农民工较多企业,对用工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进行提示,减少和避免劳动争议案件。

同时,积极畅通全区三级法律援助网络联动机制。发挥法律援助中心、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三级平台作用,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分类处理,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案件,及时引导其到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紧密组织“点对点”宣传咨询活动。由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牵头,联合街道工作力量,抓住年末欠薪类纠纷高发时间节点,开展农民工讨薪矛盾纠纷专项宣传咨询活动。在流动人口密集区域开展专项法律援助宣传,为即将返乡的农民工送上“法治大礼包”;在农民工居住区集中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活动,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活动期间,全区共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28场次,开展集中法律援助咨询活动32场次。

农民工欠薪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受理

昌平区各法律援助机构着眼为农民工提供快捷、便利、有效的法律援助,畅通法律援助申请通道,指定专人优先接待农民工问题,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做到百分百“当日申请,当日审批”,提供一站式服务。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待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申请的过程中简化审查审批程序,提高援助时效,对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12348”法律援助专线做好接待咨询工作,对于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劳动者,积极引导其申请法律援助。

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深化主动服务意识,最大限度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接待时,理清法律援助对象法律需求,对于职责范围的事项尽量详细解答,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对于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项,尽可能详尽的告知相应承办部门,力争做到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截止目前,全区工共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05件,涉及金额250余万元,接待咨询967次。

农民工欠薪矛盾纠纷“第一时间”调处

昌平区充分发挥律师优势作用,成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团,以相对固定的法律援助律师团队承办全区80%以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以更专业的力量,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同时加强对律师团律师的准入退出管理,综合考评案件质量和效果,对日常考评及同行质量评估中不合格的,取消服务资格。

开展横向联合推行农民工案件“大调解”。法援科与基层科加强沟通协调,一方面将部分律师纳入各级调委会,充实调解力量;另一方面统筹协调妇联、工会、信访、看守所、法院、检察院等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及各级调解组织,实现纠纷的及时分类流转,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对于接待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主动向各调委会流转,确保案件即刻响应、快速衔接、负责到底。

创新建立群体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由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的群体性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工作站律师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在案件受理后,及时与劳动仲裁等部分沟通联系,合力分析、研判案件处理方案。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采取全程跟踪案件制度,定期向承办人、受援人和仲裁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办理进度,协调处理突发问题。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