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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畅谈他们和家人的青春故事

本站发表时间:[2018-05-04] 来源:正义网 作者:张雪卉

青春传递

从上至下:赵晓敏和父亲、刘伟(左二)和母亲(右二)、陈新宇和父亲、吕点点和父母

图片制作:张雪卉

暖春时节又逢“五四”,为迎接这个朝气蓬勃的节日,本刊编辑部特别策划邀请了多位来自“法律人家”的法律人畅谈他们和家人的青春故事。青春不只是花样年华,她还有不灭的斗志和不屈的灵魂。

法律人的青春,与正义同行。

那个夏天午后

中国政法大学在读博士 吕点点

其实法学与我家族的渊源早在解放前便已开始。早在1946年左右,我外公怀揣法学救国的理念,进入重庆正阳法学院(后与西南人民革命大学及其他高校合并为如今的西南政法大学)学习法律。虽然毕业后外公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从事法律相关职业,而是拿起教鞭做了一辈子老师,但家族与法律的渊源由此开始,我母亲成为了法律人,表姐与我也同样走上了这条道路,某种意义上成为了“法三代”。

1981年,母亲报考了法学专业并被北京政法学院(于1983年改名为中国政法大学)录取。母亲毕业后遇到了同为法大“老三届”的父亲,相恋结婚。彼时父母都在高校教授法学专业,兼职律师的父亲尤为忙碌。

小时候印象最深的便是每天父亲穿着笔挺的西装出门或讲课或开庭,年幼的我常说:“爸爸,等你西装穿小了给我留着好不好呀?”没想到,现在反而是父亲在穿“营养过剩”的我穿不下的西装了。

2011年我考入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系统学习了法学知识后,我与父母有了更多的共同话题。彼时母亲任职于法学学术杂志社,父亲也不再做兼职律师,但全家人还是会时常讨论社会热点法律问题。母亲是法制史专业的博士,与实务距离较远,常常被我和父亲调侃是“家中头号大法盲”。

本科毕业后,我参加清华大学与美国天普大学的LL.M项目,攻读美国法学硕士。在此期间,我对中美法律体系的差异有了深刻理解,2016年毕业后,我开始了在律所的工作。作为一名非诉律师,所做业务虽然与父亲当年作为诉讼律师接触的业务完全不同,但从父亲那里学来的专业态度仍是我在工作中不断进步的精神源泉。

2017年9月,我辞去工作进入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自小听着父母讲述在法大的日日夜夜,终能有幸在法大学习,也算是圆了少时的另一个梦想。入学后,父母有时会在下班后来学校与我共进晚餐,逛逛校园给我讲讲过去的故事。母亲说她本科时住的宿舍楼已经拆了,那时没有已经出版的教材,法学各专业课的教材都是任课老师铅印或油印后下发给学生的;父亲则带我走到主楼中的一个大阅览室,告诉我他入学时没有宿舍,几十人在这里打地铺,晚上呼噜震天,完全没办法睡觉……回到我窗明几净设施齐全的现代化宿舍,也回到了现实,我们不禁感叹时间过得太快了。

我还记得小学时的夏天午后,字都还没认全的我捧着厚厚的蓝色封皮刑法法条坐在写字台前仔细阅读,并在心中暗暗发誓以后的生活一定要跟法律有关。或许从那时起,甚至在父母生下我之前,就隐隐注定了我的选择。

作为治国重器,法律的崇高地位是不可撼动的。作为实际推进者,法律人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我对自己第三代法律人的身份感到无比自豪,并对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光明未来感到无比期待。

父亲的旧卷宗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赵晓敏

“爸,我给你写本自传吧,作为你退休前的礼物,也算是对中国乡土法治建设三十年从无到有的纪念。”“别闹,一个基层老法官,有什么可写的。”

我的法学启蒙老师,就是这位从数学老师转行的乡镇法官。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乡镇派出法庭条件简陋,没有电脑,没有复印机,裁判文书需要用手摇的油印机印刷,两名能工作的法官负责周边3个乡镇所有的民事案件。油印机坏了,我们仨一起趴在炕上帮爸爸手抄裁判文书;年终归档时,爸爸整理卷宗,我跟妈妈写卷皮订卷……这些“全家总动员”的情形,真实记录了那个特殊时代的基层法官为中国法治进程而奉献的青春。参加工作后,我到爸爸所在法院的档案室查阅资料,看到2004年的一本卷,是我妈写的卷皮和封底,我写的诉讼费收据、起诉状和开庭笔录,我爸写的判决书手稿,看到这本集中了我们一家三口心血的卷宗,心中涌起一种莫名的温暖和感动。

爸爸凭着自学和经验,兢兢业业地工作了27年,没有一起错案没有一个人上访。这些“提前介入”,成为我最初的法学启蒙。

爸爸说,办案就是洞察人生百态。他最痛恨不赡养老人的人,说每次办理赡养案件,都恨得牙根痒痒;爸爸最喜欢用调解结案,他说,调解的结果可能不是最符合法律规定的,但乡土里的纠纷解决,要有人情味儿;爸爸办理离婚案件,向来反其道而行之——劝离不劝和,他说,两口子气头上劝和,是火上浇油,你漠视他们直接安排开庭,他们反而会问不是要先调解吗……这就是我爸,一个有血有肉、有温度有担当的基层法官。

2011年研究生毕业,我顺利成为一名北京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官,第一个独立承办的案件是个盗窃案。也许看出我是新手,嫌疑人试探地翻供,我情急之下拍桌子大吼:“你四十多岁的人了,怎么满嘴跑火车?”话音刚落,嫌疑人立马翻脸:“你个小姑娘,凭什么这样说我?这事不是我做的,你爱咋处理咋处理。”我意识到不对,赶紧缓和语气,可无论我说什么,他都不再说话,我只能结束这次失败的提讯。整理卷宗时,我看到家庭成员一栏写着“儿子,10岁”,就随口问道:“你被抓了,你儿子谁照顾?”“跟我妈在老家上学呢。”“读几年级了?”“三年级了,我儿子可棒了,我们家墙上贴满了他的奖状。”说起孩子,他的眼神变得温和,我看到了希望。“你儿子那么棒,你也是他的榜样呀!”我头也不抬继续收拾东西。“你说你现在被关在看守所,孩子问爸爸哪儿去了,老人怎么说?”他低下头,眼睛湿润。“检察官,我坦白就可以从宽处理吗?”“你自愿认罪,我们在提出量刑建议时肯定会建议法官从轻处理。”“检察官,你别收电脑,我好好说,我想快点出去……”讯问顺利进行了,庭审效果也很好。

从那时起,我尝试尊重每个嫌疑人,哪怕只是他摁完手印递给他一张纸巾。对立永远不是最好的途径,我们要做的是传递法律的温度。

我和爸爸一起经历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一起经历了司法责任制改革,一起通过遴选进入司法官员额序列,一起作出“让每个公民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我感恩这些年的经历,让我有机会重新审视父亲,让我对他的职业尊荣和压力感同身受。

记忆如潮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 刘伟

为了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追忆和记录检察院建设发展的光辉历程,衡水市冀州区检察院筹建了自己的院史展馆。在筹建过程中,一张拍摄于1979年8月1日、署名“全区检察干部学习法律训练班留念”的老照片深深吸引了我,这张照片上有我的母亲,看到母亲亲切的面容,儿时的记忆顿时潮水般袭来。

母亲是在1978年重建检察院时,组织选派到河北省衡水地区(市)饶阳县检察院工作的,十来岁的我跟随母亲住在院内安排的一间平房内。

当时的办公办案条件有限,去看守所提押犯人都是步行,我看见法警腰里别着挂着红绸子的手枪,威武精神,将所提押犯人带到检察院审讯室内审讯。这间屋子空闲的时候,我会偷偷溜进去,好奇地坐在桌前,扮演审讯的检察官,暗暗下定决心以后长大也要能腰里别上挂红绸子的手枪。

刚刚重建的检察院一穷二白,母亲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每天早出晚归,但她的脸上始终洋溢着坚定和自信。建院初始,最先解决的就是办公家具不全问题,院里请来木匠师傅打造办公家具,先把买来的圆木解成板材,检察院的人都在旁边帮忙,个别老同志还能去拉大锯,落下的锯末收集起来,在空地上挖个大坑,把锯好的板子放上去,坑底燃起锯末,熏烤木板,这样能使木板尽快干透不走形,也不容易生虫。我看到木工师傅眯着眼用墨盒拉打线,觉得特别好玩,趁师傅不备也悄悄拿起墨盒学着师傅拉打线,然后按捺着激动的心情等着师傅徒弟按我的线拉大锯,结果这块板子比别的窄了一些,只能将就着做了一张窄几公分的桌子。后来母亲知道是我捣的鬼还狠狠教训了我,并选了这张当自己的办公桌。

童年的梦想伴随着我一路成长,2002年7月,我从县法院调到饶阳县检察院工作,这时母亲已经离世一年,回首母亲当年在检察院工作的点点滴滴,我百感交集。工作这些年,我经办了多起上级交办的大案要案,在承办省交通厅张某系列案时,赃款去向不明,搜查没有收获,经过缜密的讯问,张某终于交代了赃款藏在卫生间加壁墙内。当我亲手从掏开的加壁墙内将捆在下水管道上塑料袋里的赃款赃物取出时,感到了作为一名检察人的神圣与自豪。

2017年1月,我调到冀州区检察院担任检察长兼衡水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我们大家制定五年规划,全院上下同心、共同努力一年进入先进行列。这一年,我的女儿法律研究生毕业,她自己应聘到一家律所,从事律师工作,我感到十分欣慰,老母亲冥冥之中对法律的执着不舍又有了接班人。

两世检察情,三代法律人,共同的梦想、接力的追求,愿用我们毕生追求,为祖国和人民守望正义,绽放生命,谱写华章。

追逐法律梦

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检察院 陈新宇

我出生在一个法律家庭,父亲是一名有着30多年办案经历的资深律师,我从部队转业回到地方,由国防绿变成了检察蓝,继续追逐着我的法律梦。

父亲办理了上千件刑事案件,让他记忆犹新的是30年前林斌(化名)无罪辩护案。1988年,父亲担任被告人林斌的辩护律师,林斌被指控为拐卖人口共案犯,主要事实依据是从主犯邹某手中购买了一名儿童作为养子,邹某认为拐卖儿童是一条发财之路,仅用两个月时间就组建了一个13人参与的拐卖人口团伙,拐卖儿童10多人,社会影响恶劣。当时这个案子社会关注度很高,父亲作为林斌的辩护律师,只要在开庭审理时当庭发表几句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就可以完成辩护任务。但父亲仔细调查后发现了问题,当时的刑法规定,拐卖人口罪是指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没有规定购买儿童自己抚养的行为也构成拐卖人口罪。

父亲的领导和同事都劝他,这样的大案作无罪辩护风险很大,不如作罪轻辩护。父亲却坚持认为,好的辩护律师,应该敢讲敢说,最终决定对被告人林斌作无罪辩护。庭审时,父亲大胆发表了自己的辩护意见,认为被告人林斌购买一名儿童是为了作为养子,与邹某等13名被告人以盈利为目的拐卖人口的犯罪行为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法律没有从拐卖人口犯罪团伙中购买儿童自养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规定,因而被告人林斌购买儿童自养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当时合议庭还是判处林斌有期徒刑六个月,父亲征得林斌同意,向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认定父亲的上诉理由成立,二审改判被告人林斌无罪。

我在部队由于工作原因,经常调查处理涉军涉法问题。2003年4月,某团新兵李涛(化名)晚上执勤下岗后回到宿舍,偷取同宿舍战友的相机一部和现金800元后私自离队。事发后李涛逃离了部队,从此下落不明。部队按照规定给予李涛除名处分,并向李涛入伍地武装部和其父母通报了处理结果。但时隔11年后,李涛父母却找到部队。接到调查任务后,面对已经发黄的档案,我一脸茫然。档案中除了李涛入伍时的身份证号码和一张黑白的入伍照片外,没有其他有用的线索。我根据身份证信息查询李涛的活动轨迹,并采集李涛父母血样进行DNA比对。然而公安机关反馈回,李涛的身份证从其当兵入伍后就未曾使用过。

2015年3月,我得知广州东莞查到一个与李涛父母DNA疑似相匹配的人,此人2011年在东莞市某公园山顶上吊身亡,警方提取了死者身上唯一能提取的牙齿做了DNA鉴定存档。

名字不符、没有照片,只有一张DNA鉴定书,死者是李涛吗?他为什么会在千里之外的东莞自杀呢?

带着种种疑问,我以东莞为中心在周边展开排查。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还原了李涛的活动轨迹。

2003年4月,李涛逃离部队后,2004年底到达深圳,此后其活动轨迹均在深圳、东莞一带,李涛不敢找工作,居无定所,其间因打架被两次拘留,最后在东莞某公园上吊自杀……此事最后得到了妥善的处理。

心若在,梦就在,我们两代法律人的故事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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