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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全面铺开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试点工作

本站发表时间:[2018-06-08] 来源:京司观澜 作者:

6月7日,北京市司法局联合首都综治办、市信访办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会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试点工作部署会,就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职能优势,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进行部署。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张延昆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办主任韩耕同志主持。

市司法局局长苗林同志传达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并部署我市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试点工作。市司法局副局长马燕同志部署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北京市人民调解工作;部署开展全市社会矛盾纠纷人民调解专项排查调处工作。房山区司法局、朝阳区信访办、北京市律师协会先后进行典型发言。

根据部署,北京市将探索建立市、区、街(镇)、社区(村)四级信访诉求人民调解组织,并招募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员担任信访矛盾专职人民调解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落实经费保障。对于公民之间有关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权益和其他权益的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发生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矛盾纠纷等五类适合调解的矛盾纠纷,将积极引导信访当事人优先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同时,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还将在矛盾预防、风险评估等方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调解的便民性、高效性、调解结果体现的公平正义等需求的满足。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张延昆同志指出,要提高思想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部门、各地区要把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努力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和初始,做到小事不出社区(村),大事不出街道(乡镇),矛盾不上交。

要突出工作重点,提高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作实效。要坚持源头防控,加强对信访问题隐患的前端预防和化解。积极做好信访苗头隐患的排查调处,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好信访事项、信访苗头隐患的收集分析。要坚持事要解决,确保信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的配套制度,以及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与信访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积极推进信访事项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要坚持依法化解,确保在法律范围内解决信访问题。坚守法治底线,讲清楚法律规定,积极配合做好疏导救助、教育稳控等工作。

要加强组织推动,扎实开展好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要加强力量建设,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大政府购买调解服务力度,发挥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要加强宣传推广,积极探索创新,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途径解决信访问题,提升全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的整体水平。

近年来,北京市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首都中心工作,以问题导向破解发展瓶颈,以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保障机制建设为核心,建立“六大”工作模式,提升工作质量。即:建立“目标+有序”模式,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任务;建立“对接+提效”模式,全力服务首都中心工作;建立“考核+激励”模式,不断深化诉调对接工作;建立“专业+多元”模式,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建立“拓展+延伸”模式,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规范+扶持”模式,打造特色调解品牌。目前,全市建有调委会7726个,包括532家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范围涉及知识产权、物业、医疗、互联网、消费纠纷等领域。全市共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76402人,分布在全市各街(乡)、村(居)、法院诉前、部分行业专业领域及企事业单位等。2017年全市调解21.7万件,调解成功20万件,成功率92.1%。

作为全国“实现矛盾不上交,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试点工作”九个试点省市之一,北京下一步将以全面开展访调对接试点工作为契机,不断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以“五个坚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即坚持调防结合,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大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坚持专兼结合,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坚持创新发展,大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坚持夯实基础,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保障,全力做好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接待化解和依法处置工作,努力构建“枫桥经验”北京升级版。

首都综治办、市信访办、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及各区政法委、综治办、信访办、司法局负责人参加会议。


[供稿单位:北京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段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