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7日上午,北京市门头沟区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监察法专题培训,邀请市纪委市监委法规室主任杨建和同志就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专题辅导。全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260余人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闫中同志主持会议。
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对于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实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杨建和同志从监察法的重大意义、起草过程、内容解读和贯彻落实四个方面进行了详实细致的阐述,对全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领会监察法的立法精神、实质要义和应用实践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结合监察法学习贯彻情况,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闫中同志对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提四点要求:
一是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自觉和政治站位,自觉在党中央、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下,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将党的领导体现到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巡视巡察、派驻监督、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
二是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一方面,要自觉尊崇党章,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另一方面,要严格依照宪法和监察法行使职权,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进一步夯实治本的基础,敢用治标的利器,推动廉洁政治建设。
三是必须提升治理效能。 要在更高站位、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不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持续推进思想融合、理念融合、感情融和、工作融合、文化融合,实现由“物理融合”到“化学融合”的转变,真正做到合编、合心、合力,发挥“一加一大于二”的作用,做到“神形合一”、实现“双剑合璧”,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改革效应和治理效能的最大化。
四是必须锻造“纪律部队”。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监督的范围明显扩大,监督对象显著增加;监督权限明显丰富,手段措施更加有力;监督力量明显壮大,人员队伍得到加强;依纪依法反腐的标准明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要求更严。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的考验更加严峻,行使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的重要权力,必须自身过硬,才能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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