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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拍丁聪书信隐私案

本站发表时间:[2019-09-27] 来源:北京互联网法院 作者:赵长新

  【典型意义】

  未经授权在交易平台公开展示他人书信及具有自我思想表达内容的手稿,构成对他人隐私的侵害。交易平台明知侵权行为而未加以审核、制止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本案裁判涉及“名人隐私”保护范围的界定,强调名人的隐私权可以被合理限缩,但不等同于私人生活可以被完全曝光,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信息应当受到充分保护。

  “小丁老头,我推了你一辈子,也算尽到我的职责了。现在我已不能再往前推你了,只能靠你自己了,希望你一路走好……”这是著名漫画家丁聪去世前,他的夫人沈峻在病榻前给他写的最后一封信。五年以后,沈峻女士也去世了,家人把她和丁聪先生安葬在了一起。在他俩的墓碑上,镌刻着这样一句话,“不论是逆境还是顺境,他们用纯真来对待一切,无亏于己,无亏于人”。

  丁聪和夫人沈峻携手一生、不离不弃,至今仍被传为佳话。2016年9月,大量丁聪、沈峻的书信和丁聪先生的手稿,被人当做收藏品在“孔夫子旧书网”上拍卖,拍品内容中展示了书信和手稿的内容。作为丁聪、沈峻之子,丁某认为这些信和手稿内容,记载着家庭生活,都是丁某缅怀父母最珍贵的纪念品,于是他便以侵犯隐私权为由,将拍卖者赵某某和拍卖平台的服务提供者北京古城堡图书有限公司起诉到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删除拍卖书信、手稿的内容,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和维权开支共计9万元。开庭过程中,赵某某认为没有侵犯隐私的故意。古城堡公司认为平台只有“通知-删除”义务,没有审核义务。二被告都表示不同意丁某的诉求,同时认为,丁聪、沈峻作为名人,他们的隐私要部分让渡于社会公共利益。

  怎么来看待这些书信,特别是家信,还有丁聪先生的手稿是不是具有个人隐私?合议庭认为,亲人之间的书信往来,信的内容往往涉及个人感情的真实交流,具有鲜明的私密性,很可能涉及到个人隐私。本案中,被赵某某拍卖的书信中有大量丁聪的家信,内容涉及对家事的安排、夫妻之间、长辈与晚辈之间的思想交流;丁聪的手稿从未公开发表,里面的内容涉及本人的思想表达,这些都属于隐私的范畴。赵某某公开展示丁聪家信、手稿的行为,已经构成对丁聪、沈峻的隐私,以及丁某隐私权的侵犯,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古城堡公司作为“孔夫子旧书网”的服务提供者,没有充分履行自己制定的审核规则,明知侵权人公开拍卖、展示他人书信而不加以阻拦,反而从中获利,应该和赵某某承担连带侵权责任。对于名人的隐私,合议庭认为,基于公众的合理兴趣,名人对于隐私被曝光应当具有与他的社会角色所匹配的容忍义务,但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空间应当受到保护。丁聪是著名漫画家,并不意味着他的家信、手稿,因为名人的身份便自然而然地进入到公共领域,供公众阅览,甚至供他人谋利。

  我院最终判决二被告公开向丁某赔礼道歉,赵某某赔偿丁某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维权合理开支共计3万元,古城堡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件判决的消息一经报导,立刻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一名网友是这么评价本案判决的,“一份饱含情怀的判决!仿佛把我带到过去那个写信、盼信的年代。这些满附纸上的文字,曾几何时是我和亲人们真情的流露。纯洁的感情,绝不愿他人玷污!”斯人已逝,幽思长存。丁聪与沈峻,携手走完了风云里平淡的一生。能够让安眠于地下的这对夫妻,免受世俗的惊扰,让老一辈们的婚姻观、爱情观、家庭观继续传承,我想,这也是判决想表达的另一层意味吧!

  还有一句网友的评论,也引起了我的关注。他说,“书信时代虽然远去,但书信意义不能忘怀!”的确,随着我国互联网产业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传统生活方式和习惯在快速变化,越来越多的传统行业被解构和重构。就像本案中的收藏品交易行业,得益于拍品展示、交易的互联网化,能购迅速聚集用户和资源,从中持续获得增长的动能。但是,不能因为推进“互联网+”和传统产业的融合,就降低了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力度。互联网背景下,我们更要守住法律、道德的底线,只有我们的行业更加重视社会责任,更加重视行业自律,中国互联网才能持续和加速地发展,互联网环境才能更加有序、更加和谐!这,就是我们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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