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库 > 2019年专题 > 盘点北京司法行政2018 > 头条新闻

2018年北京市司法局共计调解案件13万余件

本站发表时间:[2019-01-30]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李祺

图为2019年北京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现场。李祺/摄

1月25日,北京市司法局召开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会。据悉,这是市司法局机构重组、职能整合、机关搬迁后召开的全系统首次年度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司法部、市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总结了2018年首都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工作,并研究部署了2019年重点工作。

会上对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进行了宣读并表彰,授予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等20名同志为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称号,授予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付淑惠等40名同志为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提名奖。并组织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向“司法为民好榜样”学习活动,迅速掀起学先进、创一流的热潮。

会上表示,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硕果累累,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为契机,逐步形成“1333”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全年共调解案件130650件,调解成功117299件,涉及金额达161亿元。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与津冀两地构建“1+13”协同发展体系,推动30个合作项目落地见效,就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党建工作等进行深度合作。

继2017年制定出台律师、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领域的改革实施意见之后,2018年市司法局又制定出台了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实施意见、监狱教育矫治工作改革意见、公证工作改革意见和司法鉴定改革意见。至此,本市司法行政改革总体意见和11个分领域的改革意见已经全部出台,首都司法行政改革的“四梁八柱”基本形成,制度框架全面确立。

市司法局修订了《北京市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办法》,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监察的工作衔接,构建了行政、司法、监察三位一体预防打击违法犯罪工作体系。

为满足人民法律需求的有效供给作用,市司法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了首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四四六”模式。加快推进实体平台建设,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已基本实现全覆盖。2018年,“北京法律服务网”正式上线运行;“北京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和“北京通”APP移动客户端相继开通,市民可以随时通过智能手机获取“全、新、快、准”的法律服务。热线平台36个电话坐席全部开通,项目平台建设已推出147个项目。同时,牵头起草《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议修改部分法律法规规章的函》,向国务院提出78项修法建议。出台深化“放管服”工作“十条禁令”和窗口人员服务管理“十条规范”。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动“压缩开办企业时间、提高施工许可审批效率、改革不动产登记制度、改善企业融资环境、强化商事案件司法保障、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多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以市政府名义向国务院提出78项修法建议,为企业发展提供全周期、全链条、全方面的营商环境。

李富莹同志在会上表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是机构重组的亮相年,是履行新职能的起步年,是全面依法治市的开局年,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求索年,是公共法律服务的见效年,是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攻坚年,是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的决胜年。首都司法行政系统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在三治融合、创新社会治理、司法为民、做实民心、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六个方面上狠下功夫,聚焦“抓党建、保稳定、厉法治、强服务、推改革、补短板”六个方面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李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