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库 > 2019年专题 >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在北京 > 各地动态

深圳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今年已受理38件案件

本站发表时间:[2018-04-27] 来源:南方网 作者:

近日,来自香港中文大学的师生代表、人大代表等30余人在深圳中院的刑事审判庭现场旁听了1起涉黑涉恶案件的公开宣判,该案件为一桩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案件。与此同时,罗湖、南山、宝安、龙岗4家法院与市中院一起,同步审理、宣判、直播了5起涉黑涉恶案件。今年以来,深圳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已受理涉黑涉恶案件38件,审结20件60人。

庭审结束后,深圳中院召开座谈会介绍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据悉,这6起案件是深圳法院今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首批邀请学生、媒体和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并集中对外直播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等网络平台直播。

今年以来,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最高院、省高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深圳法院多措并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深圳中院成立了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扫黑办负责办理具体事务并设置了举报电话;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专门部署,讨论通过了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同时,深圳法院通过在官网、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展示专项斗争成果,通过司法公开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氛围,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圳中院刑一庭庭长涂俊峰表示,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立足审判职能,加强协调配合,通过建立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案情通报、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