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外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今年10月30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1476人,批准逮捕1121人,认定涉黑犯罪提起公诉3件32人,认定涉恶犯罪提起公诉111件474人。同时,全市检察机关还主动摸排发现涉黑涉恶线索184件,发现“保护伞”线索117件,共追捕犯罪嫌疑人56人,追诉33人。
据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审查、追诉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注重深挖彻查、“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推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在此过程中,依法严惩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侵蚀基层政权、危害农村稳定的“村霸”案件,以及欺压群众、危害民生的“套路贷”“黑中介”等案件。办案中,北京检察机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既不降格也不拔高,并将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在引导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受理申诉、执行监督中,主动摸排发现违法犯罪及“保护伞”线索,在线索核查过程中充分履行立案监督职责。
为保障扫黑除恶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北京检察机关还出台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其中,为提高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质量,北京市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督导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挂账督办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对涉黑涉恶案件由市院统一逐案督办,每一个案件明确上级督办人,每一个区院明确上级联系人,督办人参与阅卷,深入办案一线,做到三级院共同研究,全程跟踪指导案件办理。同时,经与北京市公安局多次会商,北京市检察院还拟定出台了《关于涉黑涉恶案件审查引导侦查工作办法》,要求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开展审查引导侦查。检察机关积极发挥在刑事诉讼检察环节的主导责任,从侦查阶段就促进严把证据标准,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减少退回补充侦查次数,力争将一次退补从“多数”降为“少数”,二次退补从“少数”降为“个别”,进一步提升黑恶案件办理质效。此外,北京检察机关还加强了涉黑涉恶案件的检察建议工作,要求各院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市区两级扫黑办挂账督办案件中严格落实“一案一建议”制度,必要时“一案一约谈”,把检察建议做到刚性,通过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促进社会生活和谐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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