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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会议

本站发表时间:[2021-05-13] 来源:京检在线微信公众号 作者:

  图为北京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会议现场

5月12日,北京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高检院相关贯彻要求,总结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表彰专项斗争中的先进典型,研究部署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会议传达了中央、市委、高检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的系列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了北京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出席会议并讲话。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出席会议并讲话

朱雅频指出,通过学习领悟上级会议精神和总结专项斗争工作,让我们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英明正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最得人心的大事之一”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有了更加深刻的体悟。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在市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坚守法治信仰,精诚团结,履职担当,办理了一系列精品案、典型案,涌现出一批受到全国、全市、最高检及市院表彰的先进单位、办案组织和个人,充分展现了首都检察队伍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朱雅频代表市院党组,向受到全国、全市、最高检和市院表彰的所有单位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向三年来所有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作出奉献的检察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希望大家保持斗志,在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突出政治统领,切实增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事关人心向背、大局稳定、长治久安的高度,为厚植党的执政基础作出的一项战略谋划和重大决策。

要深刻把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战略考量和政治意义,正确认识扫黑除恶斗争长期性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的关系,明确滋生黑恶犯罪的土壤尚难在短期内得到彻底铲除,也不排除黑恶犯罪隐形变异,以我们不熟悉的方式危害社会一方、祸害民生福祉,必须牢固树立长期斗争的思想,在“总结表彰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上,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扫黑除恶斗争由阶段性重点任务向常态化法治化治理形态演进。

要突出“思想要素”在检察发展要素中的核心地位,从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的政治高度,深化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必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政治建设焕发出的检察力量转化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内生动力。

要强化“讲政治要有更严要求”的标准,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落实“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的政治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的结构性要素作用,切实体现“更强政治自觉要落在更优业务成效上”。

二、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不断提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能力与水平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是统筹推进首都检察高质量发展和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全市检察机关要明确双重工作导向和价值取向。

一方面要注重精准对接大局工作要求。聚焦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健全“六个机制”、市委“四化”要求和最高检“六个方面”意见,把立足检察实际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切入点、着力点,持续强化“检察工作只有融入大局才有天地;检察制度只有支撑国家、社会、基层治理才有价值”的理念,深刻领会“扫黑除恶斗争最重要的就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的要求,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重点行业领域治理结合起来,统筹查办黑恶势力与“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统筹抓好执法监督办案和综合运用专项报告、白皮书、检察建议等方式手段促进治理完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社会治理中的结构性要素作用,推动解决社会治理、行业治理突出问题,在助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体现检察担当作为。

另一方面要注重总结运用宝贵经验。以总结三年实践的成效与经验为契机,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斗争的规律性认识,把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八个坚持”“五个充分”,市委强调的“一个最根本”“四个得益于”,高检院总结的“五个必须”以及自身工作的经验成效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增强斗争的主动性积极性,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中体现首都意识、首善标准、首都特色。越是常态化背景下,越要紧绷“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的弦,注重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完善执法监督办案制度规范、细化程序要求,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推动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实际成效。

三、强化支撑保障,把常态化要求转化为长效常治机制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如果缺乏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和具体机制安排,相关目标任务的设定便难以实现。全市检察机关要在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完善创新制度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促进责任传导到位、职能发挥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扫黑除恶斗争由阶段性重点任务向常态化法治化治理形态演进,必然要求我们对接调整完善工作思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部署推进重大实践。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为政治工程和“一把手”工程,以充分发挥各级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为牵引,统筹发挥好“一把手”的头雁效应和班子成员的“关键少数”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发挥好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调度作用,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推动把党的领导制度优势转化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效能。

二要强化机制支撑。着眼于“健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长效机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抓基层打基础,强化源头治理,加强行业监管”,对接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健全防范整治机制、举报奖励机制、依法惩处机制、督导督办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组织领导机制的要求,不断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具体机制,重点是健全完善线索发现、立案监督、案件质效保障机制,健全完善纪法衔接、行刑衔接机制等协作配合机制,将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纳入业务绩效考评体系,以制度机制的根本性、稳定性支撑扫黑除恶斗争的常态化、长效性。

三要培育专业力量。深刻把握检察“主体建设质量不高,检察发展质量也高不起来”的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升能力素质,把扫黑除恶检察专业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依托三年实践,优选政治素质高、专业素能强、工作业绩突出的检察人员,建立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斗争专业“人才库”,实施动态管理,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与此同时,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实践中解决人才队伍建设问题,努力培育扫黑除恶特色检察专业力量。要在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等重大实践中历练队伍,在赓续共产党人精神血脉、传承首都检察红色基因中汇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精神力量。

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保京主持,通报了《关于表扬北京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单位、优秀办案组织和优秀办案个人的通报》,为受表扬单位、办案组织及办案个人代表颁奖,2个先进单位、1个优秀办案组织、1名先进个人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全市各级检察院。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二级巡视员,各分院、各区院,团河院、清河院,铁检北京院检察长,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北京市检察机关受高检院和北京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彰的先进集体代表、先进个人,北京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单位代表、优秀办案组织代表、优秀办案个人,市检察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全体检察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全市各院分管检察长及其他党组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扫黑办全体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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