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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价格欺诈高发季 法官帮拆招

本站发表时间:[2019-11-01]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法官介绍,从时间看,特定促销季为价格欺诈高发期;从维权领域看,价格欺诈在网购的电子产品、服饰、箱包、酒水等日常消费品领域多发,在名表、珠宝首饰等奢侈品领域偶发;从诉讼主体看,维权主体仍多为职业打假人,被诉主体多为网络交易平台上的“专营店”、“ 旗舰店”或知名品牌自营网店;从诉讼结果看,维权者胜诉率较高。

  记者了解到,目前网购中常见的价格欺诈方式有以下三种。一是虚构原价、专柜价等比价信息,造成消费者无法正确评估降价幅度等,误导消费者。二是虚构商品的优惠幅度。三是在限时抢购、限量团购等促销时,以低价招徕消费者下单,在结算时以高于标示价格的价格结算。

  法官建议消费者注重对所购商品信息的搜集和对比,理性消费,谨慎交易。同时树立证据意识,留存与网购交易相关的重要页面信息。遭受价格欺诈后,要积极依法维权,一方面可向价格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另一方面也可向法院起诉主张民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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