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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公布2018年打击毒品犯罪“成绩单”

本站发表时间:[2019-06-21]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汤瑜

日前,北京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缉毒打击工作开展情况,据北京市禁毒委副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陶晶介绍,2018年共刑事拘留涉毒嫌疑人1246人,同比上升2%,缴获各类毒品71.71公斤(折算精制毒品),同比上升17.2%,首都缉毒执法能力显著提升。

判决毒品犯罪分子1118人

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禁毒部门坚持高压严打、打整结合,实现涉毒线索产出批量化、集群专案打击专业化、毒品公开查缉一体化。建立了“毒嫌调控”集中研判机制,构建了3类数据分析模型,生成涉毒线索437条,抓获涉毒人员86人。

根据娱乐场所、邮政快递等行业场所转递的信息线索,破获毒品案件64起。主动与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对接,通过集中调控等措施,共发现处置隐性吸毒人员1374人。

同时,建立侦查打击和防范宣传相结合的联动机制,健全“集群式”“全链条”打击模式,有效防范毒情聚集。对在京涉毒重点群体开展全链条打击,坚持露头就打、顺线延伸、集中收网,全年共抓获涉毒人员75人、缴毒10.6公斤。现北京市冰毒等毒品供应出现“断粮效应”。

另外,创新建立集群式打击模式,通过队所联动、捆绑作战的工作模式,开展联合扫毒,全年先后组织7个分局、46个派出所,开展了4波次集群专项打击,共抓获吸毒人员307人。

北京警方健全完善“三个第一时间”“空港查毒快速反应联动”等机制,牵动机场、海关、铁路等成员单位整体联动、地区联查、部门协调,针对重点航班、重点群体进行全方位、全天候毒品查缉,全年共查获涉毒人员3526人,缴毒390.9公斤(新精神活性物质恰特草383公斤)。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9月中旬,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会同北京海关缉私局,联手广东、河北、福建、香港四地警方,破获特大跨国走私可卡因案,打掉一条从南美中转北京,转运广东、香港的走私通道,缴获可卡因24公斤。这是近年来北京市首次“多部门协作、跨地区作战、全链条打击”破获的特大跨国走私可卡因案件。

此外,市禁毒办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制度,健全完善了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惩处首都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整体合力,有力提升了毒品案件侦办质量。2018年,全市共判决毒品犯罪分子1118人,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229人,重刑率达20.5%,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集群式打击

新精神活性物质违法犯罪

针对近年来北京市毒品滥用种类更加多元化,呈现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及第三代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交织叠加状态,市公安局禁毒总队加强了对本市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问题的发现打击力度,通过加强基础调研、部门联动、集中攻坚,突破了新型毒品“发现难、打击难、管控难”的问题。

据北京市海淀区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毕波介绍,2018年8月,海淀公安分局刑侦支队禁毒大队组织牵动局内各警种,协调区卫计委、食药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针对本市出现滥用新型毒品的情况,组织开展集中打击专项行动。期间,共抓获贩卖N,N-二异丙基-5-甲氧基色胺毒品嫌疑人126人,缴获色胺类毒品1544.18克。

但随着打击力度的增大,侦查员在一线办案中发现很多吸毒人员不再吸食合成毒品。在涉毒人员交友圈中,开始大量贩卖一种叫“犀牛”的新型致幻可疑物质。一线派出所在打击工作中多次起获这类可疑物质,刑侦支队禁毒大队取得了部分可疑物样品和相关工作线索。

随后,海淀分局禁毒大队召开专项例会,结合公安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计委、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定印发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研究认为该可疑物很有可能是非药品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名录中的一类毒品。后经公安部二所鉴定为N,N-二异丙基-5-甲氧基色胺(5-MeO-DiPT),是名录中的新精神活性物质色胺类毒品之一。

得到鉴定结论后,禁毒大队立即组织基层派出所、法制支队和区卫计委、区食药局召开座谈会议。会上卫计委和食药局结合自身职能从专业的角度排除了N,N-二异丙基-5-甲氧基色胺的药用价值,确定该物质没有合法的销售渠道。

2018年7月底,海淀分局组织开展打击新精神活性物质专项行动。该行动开展后,禁毒大队联合法制支队,下发标准化讯问笔录,规范取证、鉴定等相关工作。2018年8月1日,甘家口派出所抓获第1名贩卖N,N-二异丙基-5-甲氧基色胺的犯罪嫌疑人后,海淀分局陆续在1个月的时间内,组织27个派出所共计抓获贩卖色胺类毒品犯罪嫌疑人126人,缴获色胺类毒品1544.18克。截至2018年12月底,海淀分局持续加大打击力度,抓获吸食“蓝精灵”7-胺基氟硝西泮的违法人员3人。

举报毒品犯罪

最高奖励30万元

毒品是当今世界三大公害之一。北京市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总队长蔡新宇表示,当前,受国内外毒潮持续泛滥影响,北京市仍处于毒品问题蔓延期、毒品犯罪多发期、毒品治理攻坚期,毒品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为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鼓励首都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2018年11月23日,按照国家禁毒办、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制定下发的《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要求,北京市禁毒办、市公安局、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北京市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简称《办法》)。

蔡新宇表示,本次制定的《办法》,是在2014年《北京市公安局群众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细化、优化基础上出台的。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市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的受理范围,即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决定戒毒相关措施的涉及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进一步拓宽了毒品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的渠道路径,即市禁毒办、市公安局禁毒总队举报专线010-83552012,电子邮箱p-jdzd@bjgaj.gov.cn,新浪微博“平安北京”,微信公众号“北京禁毒”。三是进一步提高了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的奖励金额,即由2014年规定的10万元,提高至现在的最高奖励30万元,具体要考虑到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破获案件级别与社会影响。四是进一步规范了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的举报条件,即举报发生在北京的毒品违法犯罪案件或者举报涉及北京的外地毒品违法犯罪线索;有明确具体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活动时间、地点、人员、物品等基本举报事实;举报时提供的信息尚未被公安机关掌握,或虽被公安机关掌握,但举报人举报的内容更为具体详实且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发挥重要或者关键作用的。

值得一提的是,该《办法》第一次将安检、旅检、货检、邮检、物流、快递等从业人员纳入参与举报的群众范围,进一步细化了奖励保障,提升了海关、铁路、机场等成员单位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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