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与人的自由、财产、生命权息息相关,所以刑事裁判文书会被当事人格外重视,甚至世代相传。另一方面,刑事案件容易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一篇好的文书会带来大范围的普法效果,但一旦出现失误就会引起无法弥补的损失。所以,无论以多高的标准来要求刑事裁判文书都不为过。它凝聚着我们多年积累的智慧、经验,蕴含着我们对于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所以,写好裁判文书是做好法官的应有之义。”
【点评辞】:本案系“4·13”特大跨境电信诈骗专案之一,涉及33名被告人,三次电信诈骗共计骗取75名被害人2300余万元,是我国首例对大规模从境外引渡含台湾省籍被告人的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刑事审判的案件,社会关注度非常高。判决书近3万字,说理极为充分,逻辑极为严谨,在“如何认定诈骗集团”“如何适用最高法院意见”“如何确定犯罪数额”“如何认定主从犯、胁从犯”等问题上树立了标准,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也为整个法院系统处理类似案件确立了标杆。
优秀的裁判文书一定重视释法说理,优秀的法官也一定善于释法说理。这份判决书不仅行文流畅、格式规范,并将复杂的案件以清晰的逻辑予以阐释与论证,更重要的是,还能够在犯罪行为、犯罪主体、犯罪数额等诸多实体问题上,认真的说理、细致的说理、严格的说理,这充分体现了邱波法官驾驭和制作裁判文书的功底和水平。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判决书所附的发还清单上,采用表格的形式,明确了被告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一定的独创性,值得肯定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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