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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

本站发表时间:[2019-06-06]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

9月9日上午,北京挂牌成立互联网法院,将以“全程在线”为原则,实现案件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审、宣判、执行等诉讼环节全程网络化。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延昆共同揭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寇昉主持。

近年来,北京互联网案件数量不断增长,2017年,仅全市法院受理的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等9类互联网案件就有45382件,今年1至8月审理以上案由案件37631件,同比又上升24.4%。北京法院审理了全国首例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案、全国首例淘宝网店分割案等一批新型、疑难、复杂互联网案件,积累了大量优秀审判人才和丰富的审判经验。同时北京法院始终注重互联网审判方式创新,网上立案、集中送达、在线调解、远程庭审、数字法庭建设等都取得良好实效,在互联网审判领域培育创造了一些新颖典型模式。

新设的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全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特定类型互联网案件,主要包括: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纠纷;互联网金融借款、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互联网著作权权属和侵权纠纷;互联网域名纠纷;互联网侵权责任纠纷;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纠纷;检察机关提起的涉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因对互联网进行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此外,在上诉机制上,对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但互联网著作权权属纠纷和侵权纠纷、互联网域名纠纷的上诉案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

在发布会上,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介绍了法院成立情况。目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共有员额法官38名,平均年龄40岁,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75.7%,法官平均审判年限10年。同时提出“24小时不打烊”,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得。

在审理方式上,北京互联网法院以“网上案件网上审理”为原则,当事人不需要到法院就可以实现起诉、调解、立案、送达、庭审、宣判、执行等全部或部分诉讼环节的网络化办理。对当事人不同意进行线上审理或经法院审查不适合线上审理的案件,采用线下审理和线上审理相结合的方式。此外,北京互联网法院提供诉讼风险智能评估、诉状自动生成、在线浏览卷宗材料等智能化服务,为当事人带来高效便捷的诉讼体验。

在平台建设上,结合互联网法院业务特色和技术特点,改造优化现有电子诉讼平台;完善与主要电商平台的数据对接方式,确保电子数据的证据效力,保障涉案数据有序接入、安全管理;协调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海关等机关以及金融、通信、邮政、律师事务所、公证、仲裁、调解、司法鉴定等机构,建立实时交互、共享、安全的信息通道,方便在线核实信息、提取证据,确保数据实时更新、云端存储、一键推送。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安凤德在发布会上介绍,根据蔡奇书记提出的北京在互联网法院上要“更进一步”的指示,北京互联网法院积极探索体现首都特色的经验和模式,努力在发展中做到“六个更进一步”:一是作为改革“前沿地”,在法院架构上“更进一步”;二是推动治理“全面性”,在受案类型上“更进一步”;三是增强理念“超前性”,在平台搭建上“更进一步”;四是打造诉讼“优选地”,在规则创制上“更进一步”;五是建设法治“试验田”,在研究方式上“更进一步”;六是培育审判“硬实力”,在队伍建设上“更进一步”。

安凤德表示设立北京互联网法院,正是健全完善首都综合治网格局的重大战略和关键一招。长远来看,互联网法院作为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网络治理模式改革的“试验田”和“样板间”,一定会以信息化培育司法新动能,以新动能带动智慧法院建设新发展,以新发展创造首都司法事业的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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