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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进军营,为军人小哥哥们送去两份婚姻“攻略”!

本站发表时间:[2020-08-03] 来源:北京市一中院 作者:张宏宇、吴扬新

  为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迎接“八一建军节”,进一步推进军地法院司法协作工作,7月24日下午,北京一中院法官走进中部战区某部队,为官兵们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宣讲活动开始前,北京一中院法官与部队官兵、北京市司法局的同志们进行了座谈交流。交流会上,民一庭副庭长张磊就《民法典》对房地产审判工作的影响,近几年军地司法协作、涉军维权、涉军法律政策研究、涉军纠纷化解等情况向与会同仁们作了介绍。

  随后,团河法庭吴扬新法官对《民法典》中涉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内容进行宣讲。吴扬新法官在宣讲中谈道,军人在战场上骁勇善战,保家卫国,在爱情和家庭中军人也有柔情的一面。一旦出现感情裂痕和婚姻危机,要打响爱情保卫战,正确学会用法律作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最后,法官为官兵们带来了两部法律婚前指南和婚后攻略,助力官兵们在爱情保卫战中运用法律武器,保卫爱情、守护婚姻。

  下面,就随着小编的脚步,一起来“解锁”这两部攻略吧!

  一、婚前攻略

  01 婚前赠与问题

  男女双方在热恋期间为了培养感情而互送礼物或是支出金钱等消费活动,一般属于赠与性质,例如在纪念日发送微信红包520元、1314元、9999元等具有特殊含义的金额,一般视为赠与行为,分手时不能主张返还。但是如果是普通的大额转账,就不能一概认定为告白礼物,如果对方没有证据证明该行为是赠与,若构成借贷关系,一方有权要求对方予以返还。

  02 彩礼问题

  彩礼一般是指依据当地习俗,一方及其家庭给付另一方及其家庭的与缔结婚姻密切相关的大额财物。因此,彩礼具有较强的风俗习惯,法院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当事人所在地有无给付彩礼的风俗。如果不具有彩礼风俗,一般只能按照婚前财产赠与处理,而不构成彩礼。因此彩礼的认定前提是依据当地习俗,如在我国的一些农村地区,在城市中一方婚前给付大额财产的行为,一般不适用彩礼的法律规定,而是按照附条件的赠与行为予以处理。

  二、婚后攻略

  01 诉讼离婚与离婚冷静期

  我国法律对军婚实行了特别保护,如果现役军人无重大过错,其配偶提出离婚须征得该现役军人的同意,否则应判决不准予离婚。那么,如果感情确已破裂,军人一方提出离婚,配偶一方又坚决不同意,那么构成什么法定情形法院会判决离婚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可见具备上述法定情形,法院应判决双方离婚。

  02 离婚冷静期问题

  《民法典》新增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家庭稳定,减少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现象,且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于诉讼离婚。

  03 夫妻共同债务问题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可从共意或共享两个方面予以判断和认定。所谓共意就是婚内借款夫妻双方有共同的意思表示,比如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所谓共享,就是借的钱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双方共同享用了这笔款项。比如借钱买房,或是借钱开店经营等。夫妻共债的认定标准,不仅引导债权人在形成债务,尤其是大额债务时,加强风险防范,也有利于保障夫妻另一方的知情权和同意权,从源头上尽可能杜绝被负债现象。

  04 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于孩子抚养权进行了修订,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05 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

  (1)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此次《民法典》新增了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

  (2)离婚经济补偿原则,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3)离婚经济帮助原则,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以上两部宝典,你GET到了吗? 

  活动最后,张磊副庭长、吴扬新法官对官兵们提出的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房屋买卖租赁纠纷、借贷纠纷等法律问题做了耐心细致、生动全面的解答,引导官兵利用法律知识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此次宣讲《民法典》、送法进军营活动内容充实、形式新颖,参与人员对于《民法典》的内容和日常法律问题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

  北京一中院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强军思想,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等重大方针政策,积极开展送法进军等活动,依法维护官兵及家属们的合法权益。


[供稿单位:北京市一中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