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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北京知产法院“非现场”立案坚守一线

本站发表时间:[2020-03-06]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高煦冬

2020年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调整立案工作方式的通告,北京知产法院对立案、诉讼服务工作方式也作出了一定的调整。3月5日上午,北京市知产法院在线上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法院在防疫期间“非现场”立案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情况进行了通报。

一根网线 网上直接立案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庭法官李青介绍,目前当事人可通过北京审判信息网的“网上直接立案”“京知在线”和“北京移动微法院”立案系统提交网上立案申请。其中,北京审判信息网的“网上直接立案”仅限于北京市的执业律师在我院进行行政一审案件的立案申请。北京审判信息网的“京知在线”仅限于北京市的执业律师在我院进行商标驳回复审案件的网上立案申请和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预登记申请。自2月3日至28日,北京知产法院共受理网上立案申请207件,审核通过并正式立案170件,其中商标行政案件161件,专利行政案件8件,民事案件1件。网上立案申请数相比去年同期增长15%,网上正式立案数量占现阶段同期全部一审立案总数的24%。

李青法官表示,为保障网上立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北京知产法院立案庭安排专人负责网上立案的审核工作,及时发现、总结网上立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完善网上立案审核工作流程。负责网上立案审核的人员及时就网上立案相关问题与当事人进行沟通,遇有技术问题,马上进行解决。对于审核不通过的网上立案申请,除在系统中详细说明不通过的原因外,还会电话联系当事人进行说明,以确保当事人及时知晓。对于因疫情防控影响开工,导致相关企业网上立案申请手续不全的,灵活地给予补充提交材料的合理期限,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不便网上立案的可选择邮寄方式立案

“从2月3日到28日,我院共收到邮寄立案邮件156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514%;审查邮寄立案邮件150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723%;审核通过予以立案395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庭法官李辉介绍,疫情发生以来,每天都有专门人员负责邮寄立案材料的接收、审查,接收的邮寄立案材料会先消毒处理,再由立案人员对邮寄立案材料进行审查。

李辉法官提醒,对于首次邮寄立案的材料重点审查邮寄材料是否齐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上以及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上已经发布了新版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可以下载、填写好,放在首次邮寄立案的材料中,这样就不用第二次再邮寄了。补充邮寄立案材料仍然不完全、不规范、不准确的,立案法官认为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允许第二次补充材料,但属于例外情形。对于邮寄立案中预登记补齐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当事人办理完成公证认证手续,材料齐备,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材料欠缺,但有合理理由的(该理由需要有证据证明),属于可以补正的情形,我们会通知当事人及时予以补正。

电话咨询力争反映事项办结率100%

为切实贯彻落实市高级法院和本院的工作部署和具体举措,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庭开通了三部人工语音服务电话,即:12368,(010)-89082000和(010)-89082001,接听时间为工作日的9:00-17:30,为案件当事人答疑解惑。自2月3日全面开通上述三部咨询电话以来,到2月28日,共接听电话1588通。

结合工作实际,法院制定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关于全面落实“接诉即答”“接单即办”联系法官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确保联系法官到位率100%,力争反映事项办结率100%。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庭法官袁伟表示,通过以上开展电话咨询的举措,畅通了和当事人的联系渠道,当事人在需要确定疫情期间的开庭安排,联系法官询问案件的进展,遇到有关网上立案、邮寄立案的疑惑等问题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拨打三部电话进行咨询。同时,接线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整合、甄别、筛查各类诉求,做好对诉求类型的繁简分流。

相关链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疫情防控期间“非现场”立案工作提示

1、网上立案平台为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网址为http://www。bjcourt。gov。cn)及“北京移动微法院”程序,网上立案与现场立案需要提交的材料及审核标准一致,当事人应按照相关诉讼法律法规提交完整的立案材料。如,行政一审案件必须提交被诉行政裁决信封的扫描件或图片,以确定当事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起诉。

2、对于经审核不合格的网上立案申请,审查人员将按照“一次性告知、一次性补正”的要求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应在首次申请之日起7日内补充材料并再次网上提交。

3、邮寄立案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 号,收件人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庭,邮政编码为100097”。收件人不要填写为具体工作人员,以免造成对邮件性质的误判,延误立案材料的接收和审查。

4、邮寄立案请根据邮件内容在邮封上标注“邮寄立案”“补充立案材料”“预登记”等字样,便于审查。

5、一个邮寄立案的材料通过一件邮件寄送,不要拆分成多个邮件或分多次邮寄,以免造成混乱。

6、由代理人代为立案的,需提交合法的委托代理手续以及准确联系方式,以免因无法核实身份或无法联系影响立案。

7、接到网上立案或者邮寄立案材料后,立案审查人员将通过网上回复、短信或电话方式与当事人在地址确认书或者相关诉讼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联系,请确保联系畅通,并按照接到的通知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8、邮寄立案材料后,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可以自行查询邮路,如在一段时间内未接到法院的通知,可于法院签收邮寄立案材料7日后电话询问。

9、在未接到法院通知前,不要再次重复邮寄立案材料、提交网上立案申请,或者换以其他方式立案,以避免重复立案。

10。 防疫期间,有诉讼服务需求,可拨打人工诉讼服务电话:12368、(010)-89082000、(010)-89082001,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

11、当事人遇到立案相关问题,可电话咨询;对于在审案件进程问题,接线员将联系相应法官团队解答;诉讼服务咨询不对案件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答复,当事人可咨询律师或专利代理师解答。

12、建议当事人根据本地区、本单位防疫实际,提前准备立案申请工作,避免延误立案或无法立案;确因防控措施等影响立案或影响部分起诉材料提交的,我院将根据证据情况和客观实际适当延期以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诉讼权利。

13、邮寄立案的当事人请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送达地址确认书》,与立案材料一并提交,未提交的需补充提交。《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其他立案材料模版可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http://www。bjcourt。gov。cn)或者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上查询、下载。

14、建议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接受电子送达的方式,方便诉讼材料送达和接收,提高诉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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