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坚持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双同步”,做到减少接触、不减效率,弹性办公、刚性质量,通过“无接触”开庭、“隔空办案”等方式对确保案件处理与嫌疑人权利保障不打折扣、不掉链子,并对涉疫情案件打响“速决战”。
“无接触”开庭
2月6日,朝阳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公燕徽检察官在本院三层公开宣告室,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完成了对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25件危险驾驶案件的出庭公诉工作。公燕徽检察官介绍说:“这次集中庭审依托线上视频系统,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分别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辩护人住所进行视频”无接触“开庭,严格按照庭审流程法院当庭予以判决,避免了因疫情导致的”马拉松式“羁押,确保案件办理不超期、不违规。”
作为受案量最大的基层检察院之一,朝阳区检察院采取案件书面审查、远程提讯、云平台审判等措施,通过“不跑腿、少聚集、防传染”,在疫情防控同时,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和律师参与诉讼提供便利和保障。
“隔空办案”
“特殊时期我们争取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第一时间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主动对外公布电话、邮箱、网址,同时主动提供电子卷宗,方便律师阅卷;并要求承办检察官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听来电,做好释法说理。”第九检察部主任刘静表示。
切实维护好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权益,朝阳区检察院在严格落实隔离、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多途径畅通诉求表达机制,以“隔空办案”贴心解民忧。在保证嫌疑人诉权方面,朝阳区检察院坚持落实三日内诉讼权利告知制度,以书面方式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按需联系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并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被害人、证人复核案件情况,确保案件程序合法、实体公正。
涉“疫”案件速战速决
朝阳区检察院制定了涉“疫”“刑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明确对十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办理的全国首起跨省区销售假冒口罩案,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为牟取暴利,趁疫情期间市场口罩紧缺,伙同他人以单价2至3元的价格从山东省高密市个体商贩处购得标注”3M“的假口罩50余万只,并以单价6.5至12元不等的价格分销至京津冀多地,现已查明销售金额高达260余万元。
案发后朝阳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详细了解事件概况,并与朝阳公安分局、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成立联合协调工作小组,围绕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多个方面对该案开展侦查取证。由于证据扎实,该案于2月10日受理当日即做出批准逮捕决定,在依法保证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紧抓紧办、快捕快诉,形成了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