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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警方破获一起网络交友诈骗案

本站发表时间:[2020-08-14]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近几年,随着网络上各类交友软件的兴起,衍生了一种全新的恋爱方式——“网恋”。与现实生活中的恋爱相比,网恋少了一份尴尬,多了一份神秘感。但同时,网络世界的匿名性和复杂性也给“网恋”带来了诸多问题。仅凭几张图片和一段时间的网络交流就快速确定恋爱关系,到头来,可能连对方真实身份都不知道。一旦遭遇网络交友诈骗,到最后会是人财两空。
  去年年底,住在通州的王先生在网络上认识了一名年轻女子,对方自称是在北京上学的大学生,朋友圈有许多靓丽的自拍照,王先生信以为真,便经常与对方在微信上聊天。不料没过多久,对方就以各种理由向王先生借钱,有时说自己还不上贷款,有时说自己要从老家回北京需要路费。陆陆续续,王先生就给对方转了4000元钱。过了不久“女神”突然就联系不上了,王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急忙报警求助。
  通州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接到报案后立刻开展工作,根据王先生的网络聊天及转账记录展开调查,发现涉案微信账户的实际使用人为彭某某(男,20岁)。后经工作,办案民警成功掌握了嫌疑人在广东省东莞市活动的线索,并于7月21日专程前往广东将彭某某抓获。经讯问,彭某某对自己在微信上冒充年轻女性,以网络交友方式获取对方信任并伺机骗取钱财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彭某某有正当职业,但因日常花销极大,入不敷出,于是就产生了通过冒充女性和陌生网友网恋诈骗钱财的想法。自2019年11月至今,其以网络交友的方式诈骗已有数十起。现该人已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民警提示:网络交友诈骗是最常见的一种电信网络诈骗,作案手法简单,嫌疑人通过虚拟身份建立“网恋”关系进行诈骗。在网络交友时,务必要谨慎核实对方身份,尽量避免财务往来。一旦发现被骗,要保存好证据第一时间报警,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供稿单位: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   [责任编辑:丁彧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