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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察院驻市未管所新起点扬帆检察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本站发表时间:[2021-07-29] 来源:京检在线 作者:

  【编者按】

  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全面深入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北京市检察院决定成立驻市未管所新起点扬帆检察中心,作为市院对未管所开展法律监督和全市未检专业人员对服刑未成年人开展矫治帮教的重要平台。

  由省级检察院在未成年犯管教所设立体现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特色的检察中心——新起点扬帆检察中心,履行监督职责、开展教育帮教,是首都检察机关立足北京实际贯彻上级相关精神和部署的积极探索,是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打造首都特色检察品牌的生动实践,也是检察工作融入首都社会治理、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对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具有很强的示范和带动意义。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驻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新起点扬帆检察中心揭牌仪式现场

  图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长陈晓和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政委禹冰为新起点扬帆检察中心揭牌

  2021年7月28日,新起点扬帆检察中心揭牌仪式在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长陈晓,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朝霞,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政委禹冰出席揭牌仪式,市检察院、市监狱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和部分干警代表参加仪式。

  新起点扬帆检察中心坚持在教育、感化、挽救、矫治中监督,在监督中开展教育、感化、挽救、矫治工作的理念,在依法对未成年人监管活动开展监督的同时,由市检察院统筹协调,全市各级院未检检察官共同参与,会同司法社工、心理专家对服刑未成年人开展个性化、精准化、专业化帮教。充分发挥少年司法专业优势,加强与司法行政、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帮助服刑未成年人重返社会。

  禹冰表示,新起点扬帆检察中心将进一步提高对未成年罪犯的司法保护力度,将与检察机关一道,互相沟通配合,共同做好对未成年人的刑罚执行工作,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使命,主动对接、认真诚恳的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切实提高监狱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执法活动依法规范开展,保障法律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正确实施。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朝霞参加揭牌仪式并致辞

  张朝霞表示,新起点扬帆检察中心在工作开展中:一是要扎实开展好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将新起点扬帆检察中心的工作融入各院未检品牌建设,做好工作谋划和对接。二是要建立健全与未管所、派驻检察室的联系协作机制。与派驻检察室协作配合,及时了解在押未成年人日常监管情况、重大监督事项;与未管所定期通报在押未成年人监管信息和检察监督情况,协作开展好对未成年犯的教育矫治。三是要着力创建首都特色未检品牌。以未成年人案件检察理念指导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实践,利用市院对未管所检察监督履职的优势,整合全市未检资源,加强内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将未成年人各项检察制度落地落实,打造具有首都特色的未检工作品牌。

  活动中,张朝霞代表检察机关向服刑未成年人赠送了图书。揭牌仪式结束后,高检院九厅与市检察院、市监狱局围绕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执行及法律监督工作举行了座谈会。

  图为参加揭牌仪式人员合影

  知多一点

  2013年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为了落实刑事诉讼法确立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大力支持下,建立了43个附条件不起诉观护基地,并统一命名为新起点扬帆观护基地,来对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的未成年人开展教育矫治,实施跟踪帮教,帮助他们顺利通过监督考察。截至目前,已有500多名未成年人通过观护基地的帮教顺利重返校园或重新融入社会,为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做出了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逐步形成了具有首都特色的未检工作品牌。

  在新起点扬帆观护基地之后又设立新起点扬帆检察中心,是对服刑未成年人同样适用“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并将这一方针贯穿办案始终的具体体现。新起点扬帆检察中心作为北京市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要平台,坚持在教育、感化、挽救、矫治中监督,在监督中开展教育、感化、挽救、矫治工作的理念,在依法对未成年人监管活动开展监督的同时,由市检察院统筹协调,全市各级院未检检察官共同参与,发挥少年司法专业优势,加强与司法行政、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单位的协作配合,由原办案检察官会同司法社工、心理专家等专业人员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对未成年犯进行回访帮教,开展面向未成年犯监护人及家庭的社会调查、亲职教育等一系列教育、感化、挽救、矫治工作,大墙内外形成合力,帮助服刑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成为新人。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