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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北京考区有关考试事宜的通知

本站发表时间:[2021-09-29] 来源:京司观澜微信公众号 作者:

  根据司法部通知,现将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北京考区有关考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客观题考试

  2021年10月16日、17日(9:00—12:00,14:30—17:30)分两个批次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参加其中一个批次考试。2021年10月25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应试人员于10月8日至10月16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考试当日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应试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10月13日(9:00-11:30 ,13:30-17:00)到北京市司法局(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西门),联系工作人员打印准考证。

  二、主观题考试

  2021年11月21日 (9:00—13:00)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1月16日至11月20日。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2020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1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10月25日至10月2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

  三、客观题考试考点组选择

  (一)应试人员请于2021年10月2日10时至10月3日16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进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道,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及报名登录密码,进入系统选择考点组。

  (二)应试人员只能选择一次考点组,不能选择考试批次,选择后无法查阅和更改选择结果;考点组显示“已满”后无法进行选择,逾期未选者,随机分配考点;具体考试批次及考点考场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三)如因疫情或其他突发事件,需对已选择考点组的应试人员进行跨组调整的,将不再另行安排应试人员再次选择考点组,由北京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安排,请广大应试人员理解和支持。

  四、其他事宜

  1.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项及要求,按照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号)和《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北京考区公告》执行。

  2.应试人员应当避免考前14天内在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地级及以上城市)旅行、居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其他疫情防控要求将另行通知,请认真遵守《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北京考区应试人员疫情防控告知书》,做好个人防护。

  3.北京考区主观题考试考点组选择时间将另行通知。

  北京考区咨询电话(工作日):4008188800

  北京市司法局

  2021年9月29日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