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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车辆受损谁赔?法官支招

本站发表时间:[2021-08-19]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作者:

原标题:陷入窨井、水中熄火、车库被淹,三种车辆受损谁赔?法官支招

近日,全国多地迎来强降雨天气,暴雨灾害中,许多车主的爱车遭受损害,这些损失是否能够得到救济,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向有关责任方索赔或者申请保险理赔呢?北京房山法院以车辆陷入窨井、水中熄火、车库被淹三种情形,说明车辆因大雨受损后的索赔和理赔途径。

雨中车辆陷入井盖导致受损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了道路施工人、窨井等地下设施管理人责任。其中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般来讲,雨天路况不好,容易发生事故,道路施工人、窨井等地下设施管理人更应尽到注意义务。如果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管理人未及时修缮井盖造成车辆损坏的,由施工人和窨井等设施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承担责任的多少,还要综合施工人、管理人是否尽到必要管理责任、受害人对损害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大小等因素判定。

在遭遇极端天气时,即使施工人、管理人尽到义务,也可能无法避免损害发生,这种情况下,施工人、管理人可以以不可抗力主张免责。如果车辆投保了车损险,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主张理赔。

在水中熄火导致发动机损坏

人们常说的涉水险,全称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又称发动机特别损失险,是专门为发动机购买的附加险,针对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致使发动机损坏给予赔偿。

2020年9月19日车险综合改革之后,最新的车损险将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险、发动机涉水险、不计免赔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等保险责任项目统一纳入车损险的范围,不再单独设置涉水险种。

因此,如果车辆行驶过程中在水中熄火,可能会导致发动机损坏,能否理赔需要具体看购买保险的时间和险种,针对在车险改革前投保的车主,如已购买涉水险且处于保险期限内的可以主张理赔,没有购买的涉水险则无法主张理赔;针对车险改革后投保车损险的车主,不用区分险种,在保险期限内可以直接申请车损理赔。

需要注意的是,车辆在水中熄火后,一定不要尝试二次启动。因为如果车辆在水中熄火后再次发动,会导致水被吸到发动机内,发动机肯定会损坏,这种情况下造成的发动机损坏被认为是人为造成的损坏,即使投保了涉水险,保险公司也有权拒绝理赔。

车辆停在地下车库被水淹

车辆在地下车库被水淹,投保了车损险的车辆可以直接申请理赔。车损险是一种商业保险,它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时,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应予以赔偿。

车辆停在地下车库被水淹,理赔不需要以投保涉水险为前提,而且,这种情况一般也不是涉水险理赔的范围。上文提到过,涉水险是专门为发动机购买的附加险,如果车辆在停止状态被水浸泡,一般不会造成发动机损坏,因此,停在车库被水淹造成的车辆损失,不属于涉水险的赔偿范围,而是属于车损险的赔偿范围。因此,只要车辆投保了基本车损险,就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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