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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砺兵:“砺兵”十五载

本站发表时间:[2021-03-24] 来源: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 作者:

  2006年,刘砺兵从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进入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转眼就到现在。在朝阳法院十五年砥砺深耕,从一名青涩的书记员到今日的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刘砺兵实现了从“法学院”到“法院”的转变,也给每一名怀揣审判梦想的青年干警提供了一条极具借鉴价值的奋斗路径。

  壹

  担重任砥砺锋芒:

  从“初生牛犊”到“难办案件专户”

  刘砺兵经常同助理强调,刑事无小案,每一件经手的案件,都有值得你全力以赴的理由。他特别善于从微小案件中发现不一般的因素,靠着博闻强识获得的敏锐感觉,案件中一点点的异常,都可能引发他的关注,从而将风险化为无形,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在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告人自己都承认其曾与被害人扭打在一起,但是被害人的伤情位置却比较蹊跷,刘砺兵没有放过疑点,在一帧帧观看监控录像、一句句核对言辞证据后,确认系被害人主动攻击被告人,被告人同被害人发生身体接触系出于抵抗,并无主动、明显的攻击行为,根据现有证据无法认定被害人的伤情系被告人直接的踢、踹等攻击行为所导致,在细致还原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

  凭借着扎实的专业功底和对新知识的不停汲取,面对难办案件,刘砺兵展现出卓越的研究能力和驾驭能力。他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审理难办案件就是锻炼承办人多方面的能力”。在审理一起非法行医案件中,围绕着案件中关于死亡因果关系的争议焦点,刘砺兵深入研究了相关刑法理论,后在判决中大胆运用当时还比较“小众”的客观归责理论进行论证。宣判后,一直不认罪的被告人面对十年以上的重刑结果,却诚恳地表示不上诉,因为“法官的判决书说服了我”。刘砺兵的果敢判断来源于他对新知的探索与学习。2012年恰恰迎来刑事诉讼法的重大修订,很多概念都是第一次出现,相应的理论研究也都处于探索阶段。在审理一起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中,他大胆地适用了“物证保管链”这一概念,排除了有被污染嫌疑的物证。这即使放在当下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此案也被作为代表案例选入最高人民法院编写的证据排除专著。

  凭借出色的业务能力,刘砺兵连获殊荣,于2014年被评为“北京市先进法官”;2015年被评为“北京法院刑事审判业务标兵”;2017年入选北京市“百名法学英才培养计划”,稳步成长为庭里“挑大梁”的难案要案“专业户”。曾经被媒体广泛报道“东坝飙车案”就是这一阶段的“作品”。本案是北京市区第一个“飙车”案件,被告人被贴上了“富家子弟”的标签,网友纷纷评论要严惩不贷。对此刘砺兵保持了一贯的冷静理性,在细致审阅证据材料后,亲自到案发地点勘察现场情况,为最后判决奠定了基础。判决认为,追逐竞速行为发生在凌晨1时,事发路段系城郊断头路,地处偏僻,道路尽头为钢材市场及仓库,未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任何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后果。三名被告人的行为虽构成危险驾驶罪,但情节轻微,基于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可免予刑事处罚。冷静的判决给热闹的舆论场降温,相关部门对市区内飙车行为的治理由此更趋于法治化。

  从2009年7月初任助理审判员,到如今的四级高级法官,十年多的时间里,刘砺兵已承办刑事案件3000余件。作为刑事审判的骨干力量,刘砺兵法官既是年年结案数量名列前茅的结案快手,数量不甘人后;又是承担办理大案要案的排头兵,“大屯路隧道飙车案”、北京首例非法复制公交一卡通案、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案、特大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等都出自他的手笔。2019年,刘砺兵被评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其业务能力和业绩水平进一步得到肯定。“日拱一卒无有尽,功不唐捐终入海”,刘砺兵以十五年磨一剑的专业功底,成为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的重案担当,这一路每一步,脚踏实地、稳步向前。

  贰

  十五载厚积薄发:

  审判、调研如“鸟之双翼”,相互成就

  2006年,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刘砺兵,在前辈眼里表现的就有些不一样,老审判员说“这孩子手里就放不下书”。无论午休时间还是开庭间隙,都是手不释卷的好时机。老法官们还看到,“砺兵专业知识扎实,辅助法官办理案件时,对于案件的处理总有自己的思考,结完案后顺手就写起案例、写论文,素材随时转化,笔头停不下来”。从法官助理到法官的角色转变,刘砺兵对于调研的热情却始终如一,力争每年保证几篇高质量的调研成果,是他对自己的硬性要求,他经常对助理说,“要有升华的意识,随时随地将对案件的思考、研究,转化为调研成果”。入院十余年,除了担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段时间,刘砺兵一直坚持参加每一届全国法院系统学术研讨会,其中多篇论文在北京市、全国法院系统获奖,在法律类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上已发表论文九篇,连续两年在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中获奖,多篇案例分析入选《人民法院案例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人民司法》等。2015年,刘砺兵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将自己十年基层审判经验浓缩成册,推出专著《司法改革背景下的刑事审判——主体、路径与方法》,对于新形势下基层刑事审判的问题与出路贡献了自己的思考。

  叁

  率先垂范真楷模:

  青年干警的良师益友

  向社会传播法律思想,传递法治声音是刘砺兵一直的追求。他目前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兼职教师。在庭室团队中,刘砺兵也是青年干警的“良师益友”。为人师者,当以身垂范。为人师者,当传道授业解惑。他的办公室永远敞开着,是庭里最热闹的办公室之一,因为大家遇到难题时,总爱去咨询这位“智多星”,即便无事,也可来段观点交锋活跃思维。他带领年轻干警开展“读书会”,长期坚持定期交流读书感悟;他在庭里组织专业理论研讨,勉励大家及时追踪专业理论新动态不落伍;他向青年干警传授调研写作方法,倾心引领后辈成长。他秉承“活到老学到老”的信念,从不停止求索的脚步,2018年,刘砺兵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刑事诉讼法博士学位,开启了更高层次的理论探索之路。他的勤勉上进深深影响了青年干警,形成了“敢为人先”的庭室氛围。

  过往种种,皆为序章。刘砺兵说:“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是我一生中做的最好的选择。少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对于司法的印象和感觉也有如此一个变化的过程。青年时入法院,颇有拔剑四顾、豪气干云之慨,惟愿公平如长江之水,正义如大河涛涛,似乎都能自上而下自我实现。人到中年,渐渐感悟到司法更是服务于老百姓的一枝一叶、一粥一饭、一针一线。回首来时路,过尽千帆而能豁然开朗,选择一份能够守护人间烟火、万家灯火和灵魂花火的工作,为之不竭付出才是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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