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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立如:立学立业,如琢如磨

本站发表时间:[2021-03-24] 来源: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 作者:

  陈立如,男,汉族,1973年出生,福建尤溪人,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全国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基地专家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先后在全市三级法院从事审判执行和管理工作,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

  如切如磋 笔耕不辍

  业精于勤,术精于专。身处基层法院,使陈立如有更多的机会直面形形色色的纠纷,有更多的机会窥见纠纷之下的法治需求。如何让司法功能之触角有效延展至社会治理,一直以来是他密切关注的现实课题。他循着法治的脉搏,笃行不怠,充分发挥理论研究“领头雁”作用。近年来,他先后主持《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法治保障问题研究》《共享经营模式下的侵权责任问题研究》《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研究》等多项国家级、省部级重点调研课题,为基层社会治理献策献力,撰写的专题报告《关于北京环球度假区建设运营司法服务保障的思考》以法治思维科学研判,为北京环球度假区建设提出“三位一体”司法服务保障机制建议。在实践研究的基础上,他笔耕不辍,在法学期刊、杂志发表论文十余篇,主笔的《三治合一:法治乡村建设的司法治理路径——以L镇54村推进法治治理的实证研究为切入点》,荣获全国法院第32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他善于抽丝剥茧、层层说理,准确把握社会规律,敏锐地洞悉痛点、难点、焦点问题,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智力支持。

  如琢如磨 匠心执槌

  三尺法台昭日月。陈立如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机制,带头打硬仗,敢于亮利剑,承担了诸多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案件审理工作。三年来,他先后审理了通州区恶势力保护伞第一案、通州区“小区拆违”行政诉讼第一案、通州法院第一起以市级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等诸多大要案,撰写的多篇裁判文书在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斩获奖项。基于办案技巧的娴熟运用和对社会现实的准确把握,断案时,他纷繁中寻真相,复杂里推准绳,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啃下了一批“骨头”案。

  2020年2月28日,陈立如执槌审理了北京市首例造谣传谣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提出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犯罪构成要件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可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认定标准,并对如何把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入罪标准进行细致分析,为审理类似案件确立审判标准和规范依据创设先例。该案入选了北京法院参阅案例,并被最高法院《刑事审判参考》遴选为第1328号指导案例和全国法院首批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陈立如常说法治的精髓并非仅仅是“立良法”,还在于“谋善治”。2020年12月10日,陈立如担任审判长审理了北京市首例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政处罚案件。该案原告袁某原系注册会计师,因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俗称“挂名”),造成以其名义出具的大量审计报告存在严重的审计质量问题,北京市财政局经调查吊销了袁某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经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维持了行政处罚决定。袁某不服,诉至法院。该案对北京市域范围内该类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审查具有指引作用。

  庭审中,陈立如就被诉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处罚程序与法律适用进行全面审查,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归纳了争议焦点,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在庭审结束前,陈立如释明,目前在审计行业领域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问题,需要行政机关在工作中合理行使行政裁量权、注重执法尺度的统一,衡平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同时,对原告方强调注册会计师规范执业的社会意义,希望原告方对自行执业行为进行自省。

  原告袁某因家在长沙无法出庭,但通过网络全程参与了庭审过程,庭后他主动致电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他在电话中说到,这次庭审让他深受教育,尤其审判长的释法析理让他充分认识到审计行业的严谨性,也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愿意接受行政处罚,并将撤诉申请书邮寄至通州法院。 至此,全市首例因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引发的行政处罚案件息诉落幕。

  立学立行 练达情怀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于陈立如而言,法官既要通达法典要义,又要明晰政治大义,既要熟练于法律这本专书,又要通达社会这本大书。他说,“练达”二字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内涵,法官尤其要做“练达”之人。要熟谙世情、国情、社情,要观大势、识大势、顺势而为,要立足现实研究中国问题,要时刻了解副中心的发展变化、建设进度、保障需求,恪守司法良知,衡平情理法关系,以法为据,伸张正义。

  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他以练达情怀熨平法律边角上的褶皱、弥补法律与现实之间的缝隙,为当事人既解“法结”,更解“心结”。一位信访次数达200多次的重点信访人,从起初的不听劝解,情绪激动,在经过他多次约谈后,转变为愿意息诉罢访,并为其送来一面“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在这一过程中,陈立如将释法说理展现地淋漓尽致,立足过去、当下与将来,换位思考,以情动人,反复劝解郭某保重身体,清醒反省自己,降低心理预期,保持良好心态。最终这场近20年的信访积案历时一年终于得以化解。

  他努力践行着将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的承诺。他带领全院创新开展“多元调解+速裁”工作,全力打造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审判格局,推进简案调解、类案速裁、繁案精审,连续四年实现“以10%的员额法官前端化解60%的民商事案件”,最大程度方便百姓诉讼、减轻群众负担,实现让群众少跑腿,正义加速度。“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机制被作为北京经验、通州样本在全市推广,经验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期间,他带领全院执行干警成功执结了涉及国家重点工程京秦高速公路的土地腾退案,为京秦高速公路如期竣工通车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以“重塑执行生态”为目标,成功执结涉及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30余件“骨头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因工作业绩突出,陈立如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作为先进基层法院院长,被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正如孟子所言,人饥己饥,人溺己溺。陈立如多次和干警们强调,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与群众接触的过程中,要多一些耐心,少一些烦躁,多一些倾听,少一些抱怨,加一些温度,减一些冷漠;要依靠群众、信赖群众,调动群众参与到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中,一同感受司法阳光,一同见证司法改革。

  立远立业 谨心躬行

  既择一业,便守一方。在通州法院主持工作期间,陈立如悉心挖掘审判工作中的困惑与痛点,充分调研总结,努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他探索形成“三横三纵”大审管机制,覆盖宏观、中观、微观,贯穿立审执协调、重大敏感案(事)件管理、服务保障副中心联动,助力审判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落实“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强化涉立案信访“四个到位”,形成依法初查、背景摸排、风险评估、诉前化解、立审执联动的“立案五步法”机制,积极稳妥地处置重大敏感案(事)件;设立了三个通州区社会基层治理共建点,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打通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构建操作性更强、便民度更高、延续性更好的通州法院“运河星空”夜间法庭工作模式,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更加优质、高效地服务辖区人民群众。

  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在陈立如的带领下,通州法院干警坚定信仰行远路、矢志拼搏勇奋斗,在时间淬炼中踔厉奋发、踵事增华。通州法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示范法院”、第一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首都文明单位”。2020年通州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

  初心如磐,奋进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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