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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法官两次进行普法

本站发表时间:[2021-05-07] 来源:北京市东城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原标题:队伍教育整顿·办实事|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法官两次进行普法

  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东城法院民三庭(知产庭)闫永廉法官两次进行普法,针对不同需求,分别为辖区一百余家中小企业、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

  4月19日,东城法院民三庭(知产庭)借助与东城区工商联共建的“东城区法律商会网络讲堂”微信群,通过“云普法”,为辖区一百余家中小企业进行在线知识产权普法讲座。

  此次云端普法采用“视频+文字”的方式进行,由民三庭(知产庭)法官闫永廉以《商标侵权认定与企业无形资产管理》为题,围绕商标侵权认定思路和企业无形资产管理方面的提示进行了讲解。闫永廉法官从企业无形资产与商标侵权认定的关系切入,结合丰富的典型案例,详细分析阐述了商标侵权认定的思路、商标侵权认定的构成要件等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于企业商标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4月21日,闫永廉法官应邀前往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以《民航客机多媒体常见著作权法律问题分析》为题对其员工进行授课,该公司规划发展部、法务部、市场部、影视部等部门员工聆听了课程,效果良好。

  随着计算机网络等技术的发展,作品存储和传播方式日新月异,民航客机内的多媒体服务业也不断花样翻新,给乘客带来了更加便捷和丰富的视听享受,但同时也对如何准确、有效、经济的获得相应著作权授权带来了挑战。闫永廉法官结合丰富的审判实践,按照著作权侵权认定的思路展开讲述,从作品的概念和类型、客机多媒体常见作品、客机多媒体常用权项、权利归属与流转以及常见多媒体服务法律性质分析几方面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和深入的分析,内容既有著作权法基础知识,也有对于客机内多媒体服务具体问题的剖析。

  课程讲授之后,在场听众积极提问,就涉外授权时面临的法律适用问题、新《著作权法》实施后对传播方式定性的改变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疑惑,闫法官一一进行了耐心解答。

  “这两次普法是我们2021年知识产权宣传月系列活动的一部分,也是我们服务辖区企业,助推营商环境优化,为群众办实事的有益尝试。”东城法院民三庭(知产庭)庭长孟卫明说。孟卫明介绍,东城法院民三庭(知产庭)将继续继续切实发挥知产审判助力发展创新, 助推营商环境优化的积极作用,立足本职为群众办实事,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贡献力量。


[供稿单位:东城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