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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中院举办关于深入推进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新闻通报会

本站发表时间:[2021-11-24] 来源: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 作者:

  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北京四中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针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事项、结合法院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立足有效发挥自身职能,将各项实事办实办好办出成效。截至目前,该院研究确定的“我为群众办实事”10项院级重点项目、46项具体推进措施已经全部落地,有效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

  11月24日上午,北京四中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党组成员、副院长、政治部主任袁煜驰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进行通报。全国及北京市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线观摩。

  北京四中院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的具体做法包括:

  着力优化办事流程

  切实提升诉讼服务群众体验

  扩大线上退费范围,让数据多跑路。将网上立案诉讼费退费功能扩大应用于全部案件,线上退费便利群众。为涉外案件提供流程指引,方便当事人立案。制定《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立案审查材料指南》,为当事人立案提供流程提示,方便当事人立案。制定个性化材料清单,方便当事人提交齐全公证认证材料,降低诉累。推行多种立案方式,让当事人少跑腿。积极推动网上立案、跨域立案、邮寄立案等多种立案方式,切实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研究制定《邮寄立案工作实施细则》,畅通邮寄立案诉讼渠道。打通接诉即办服务关口,提升群众办事效率。不断加强“诉讼服务一体化”系统管理,制定《“诉讼服务一体化应用系统”网络工单办理规范》,进一步规范工单办理,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回复。

  规范执行案款发还

  畅通最后一公里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发还,北京四中院通过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行动,坚持符合发放条件的一次性发放,并将发还周期缩短至20天,持续加大案款发还力度,在账执行案款大幅削减7亿余元,全面消除超期发还案款现象。通过制定《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发放管理办法》,着力解决案款发还程序中存在的“痛点”“堵点”,提升长久治理效果。

  推行善意文明执行

  彰显司法温度

  研判、把握各类财产属性,促进精准执行。提前研判不同种类财产可交易性、可执行性等属性,采取有针对性的执行措施。巧用“活封”方式,在保证对查封财产价值无重大影响的情况下,允许被执行人继续开展生产活动,助力民营企业渡难关。总结发布典型案例,传递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发挥跨区划法院职能优势

  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多措并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今年以来,有9区12名区政府负责人到四中院出庭应诉行政案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司法守护绿水青山,维护群众环境利益。在环境公益诉讼中,注重对污染企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工作,在北京某公司生产排放超标案中,采取植树绿化的替代性生态环境修复手段,由被告污染企业种植1049平方米公益林,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双线联动”打造普法新模式

  发挥以案释法讲师团引领作用,通过主动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基层等活动,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惑,通过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录制发布网络公开课、制作普法短视频、微动漫,为群众提供一批生动有趣的普法宣传文化作品,及时满足群众普法新需求。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