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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这四点,电动自行车才不超标!

本站发表时间:[2021-11-20] 来源:北京交警微信公众号 作者:
  自11月1日以来
  北京公安交管部门
  正式启动电动自行车
  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经过半个多月的行动
  目前
  悬挂临时标识的超标电动车
  上路情况明显减少
  同时
  市交管部门还对
  部分超标电动车违法改装及
  挂正式号牌使用伪造行驶证上路等情况
  进行了专项整治
  那么
  如何判断电动自行车是否超标?
  以下四点请广大市民留意
  01整车质量不能超过55公斤;
  02行驶速度不能超过25公里/时;
  03必须有“脚蹬子”;
  04高度不超过1.1米,宽度不超过0.45米,前后轮间距不超过1.25米。
  此外
  交管部门还将继续
  对以下五种交通违法加大查处力度
  一是领取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满后继续上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过渡期后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
  二是驾驶拼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以500—1000元罚款;对于拼改装电池、拼改装电机,以及改变车身等严重的情况,罚款1000元;对改装车座、车棚,这类较轻的拼改装行为,罚款500元。
  三是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四是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元;
  五是电动自行车其他影响通行秩序和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最后
  北京交警提醒广大市民
  如果家中还有超标临牌电动车
  请尽快进行处置
  如有出行需求
  请及时置换《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产品
  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
  携带身份证明、购车凭证(发票)及
  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到全市18家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和
  539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
  设置的便民服务点
  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上牌手续
  同时要正确安装使用
  电动自行车牌证
  骑行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不要对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
  进行非法改装、加装
  保障骑行安全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