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库 > 2021年专题 > 守护温暖平安过冬 我们在行动 > 各区动态

冬日暖民心,石景山法院开展涉民生案款集中发还日活动

本站发表时间:[2021-11-19] 来源:北京石景山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这个冬天有点冷,但对石景山法院的115名申请执行人来说,这个冬天也有点暖。因为有劳动者拿到了拖欠已久的工资,有孩子领到了抚养费……

  快跟随石法君的脚步,一起去了解具体情况吧!

  涉民生案款集中发还日活动

  11月18日上午,石景山法院举办涉民生案款集中发还日活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高雪林通报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情况,执行局副局长崔凯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通报人: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 高雪林>

  据介绍,今年以来,石景山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截至2021年10月,共限制高消费9353人次、限制出境45人次,将1154名自然人和701家企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达到99.62%,共发还案款6707笔,涉及金额5.68亿。

  <主持人:审管办(研究室)主任 王华伟>

  为高效执结涉民生案件,该院采取开通“优先立案、快速执行、优先发还”绿色通道、健全执行联动机制、畅通信访通道等一系列举措,在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方面取得实效。

  据了解,截至2021年10月,该院执行局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021件,执行到位金额2917.94万元,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通报人:执行局副局长 崔凯>

  典型案例

  财产线索起作用,“终本”案件“死而复生”

  【基本案情】

  汪某等44人与北京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文书生效之后,因该公司未按相关判项履行付款义务,汪某等人陆续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及补偿金,涉案标的共约700万元。石景山法院在财产查控中,发现该公司账户上虽有部分存款,但账户为银行具有优先权的保证金账户,不能实际扣划,为帮助各申请人解决实际困难,承办法官一方面多次协调解除保证金优先权及负担相应费用事宜,另一方面对被执行人及时采取列入失信名单及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依法对法定代表人刘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法院强制措施的威慑下,刘某积极协助法院解除了上述优先权账户的优先权。法院在首次执行中成功扣划了170万余元案款,因被执行人拖欠工资款较多,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上述案件进入终本程序。案件虽以终本结案,但承办法官始终牵挂着被执行人拖欠的剩余数百万元工资款项。10月,在与被执行人员工的联系中,承办法官得知该公司有其他股东入资,已具备债务清偿能力。法官与被执行人迅速取得联系,成功将剩余案款500余万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全部执行到位。

  【典型意义】

  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是“涉民生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官在执行涉民生案件时,始终坚持“力度+速度+温度”,通过限高、列入失信名单、拘留等强制措施,及与被执行人不断沟通协调,终将四十多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追回。案件终本不等于案件终止,终本后的财产追查仍要继续。“司法为民”不仅是一种理念,更是石景山法院开展各项工作的指引。

  情法并重,高效执结抚养费案件

  【基本案情】

  在韩某(女)与马某(男)的离婚纠纷中,关于婚生子马小某的抚养问题,法院判决由母亲韩某抚养,父亲马某给付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韩某称,因双方矛盾较为激烈,马某并未履行实际义务,已经将近一年未给付抚养费,因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考虑到抚养费执行涉及儿童人身权益保障,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邮寄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并查控其财产。经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账户未有足额案款。法官遂与被执行人马某电话联系,经过沟通了解到因双方意见较大,近一年来马某未有机会探视孩子,遂拒绝给付抚养费。为最大程度保障未成年人利益,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各方诉求和意见,梳理出双方的主要分歧和能够达成一致的基础共识后,明确“一切有利于孩子成长”这一原则,帮助双方消除误会。最终,被执行人按时给付抚养费,申请人也配合被执行人行使了探视权,案件圆满执结。

  【典型意义】

  对于涉及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三费”案件,考虑到双方常常积怨较深,加上案件执行的持续性、长期性等特点,法院在确保案件执行到位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化解双方矛盾,情理兼容,促使双方化干戈为玉帛,主动履行义务。

  积极协调财产分配,妥善维护劳动者权益

  【基本案情】

  北京某电子公司因经营不善,2013年起陆续出现拖欠工人工资、经济合同等纠纷。案件执行过程中,石景山法院查封了该公司的财务账簿和相关财产,后发现该公司名下土地、房屋、车辆等均被其他法院查封,无可供执行财产。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仍有部分业务具备盈利能力,该院决定采取“放水养鱼”的执行策略,允许该公司为了正常经营而使用资产,并监督其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促成案件自动履行完毕。

  2018年之后,该公司经营情况进一步恶化,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量激增,且均无法履行。由于该公司土地房产等资产仍处于其他法院的查封冻结之中,该院及时与查封法院联系,协调财产处置与案款分配事宜。2021年该院通过网络拍卖信息得知该公司所有资产均已处置完毕,该院再次和负责主要财产处置和案款分配工作的法院联系,争取了劳动报酬债权在案款分配中的优先受偿,成功保障了该院39起劳动者工资案件的顺利执行。

  【典型意义】

  石景山法院积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尽量避免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保障被执行人的“造血”能力,促成案件有效执行。在财产被其他法院查封、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该院贯彻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想方设法找寻执行突破口,得益于“全国执行一盘棋”的司法建设和网络拍卖的全面普及,该院及时与外地法院沟通协调,保障了劳动者工资案件的顺利执行。


[供稿单位:石景山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