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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钧:铸造正义防线,保护智慧成果

本站发表时间:[2021-09-01] 来源:北京政法微信公众号 作者:

  他厚积薄发 精准裁判

  打造精品判决

  递上最好的业务名片

  他笔耕不辍 钟情翰墨

  总结审判实践真问题

  写出字字千钧

  他勤奋钻研 修学储能

  参与学术交流

  分享审判智慧成果

  他就是“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三庭法官

  陶钧

2003年,陶钧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选择进入了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工作短短几年就成了结案状元,第一次获评北京市法院“双优法官”时,他还不到三十岁;2010年,他被选调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自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以来,陶钧承办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共计1600余件,参与审理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近3000件。面对知识产权案件所呈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他总是能够在案件审理中精益求精,不断探索。他参与审理“红牛”商标权属民事纠纷案、“MLGB”商标争议案等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其审理的案件多次入选最高法院评选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以及北京法院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2015年,美巢公司指控秀洁公司、王某生产销售的“秀洁墙锢”“兴潮墙锢”“易康墙锢”等品牌的粘合剂侵害了其“墙锢”注册商标专用权。一审判决秀洁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1000万元,秀洁公司提起上诉。

因为知识产权的无形性,其损害赔偿计算的问题一直以来是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不拘泥于“坐堂文案”“查阅卷宗”的传统模式,为了能科学、合理、客观地界定损害赔偿数额,陶钧作为案件二审法院的承办法官,前往被告秀洁公司的实际经营地查看其公司经营规模及状况,并前往涉案提及的主要建材市场进行实地走访、调查,了解涉案粘合剂市场的实际情况、价格水平以及利润情况。同时,陶钧还查阅相关理论及实践书籍,对案件所涉及的诸如侵害商标权损害赔偿顺序的适用、消极举证的责任承担以及裁量性赔偿的适用要件等法律问题进行研究,确保裁判文书说理的确凿与准确。在对事实发现和法律发现具有准确认知的情况下,他通过三种不同方式的计算方法,得出被告侵权获利的具体数额,进而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共计600万元。

陶钧表示:“这个案件是2013年商标法修改后,北京地区商标侵权类案件中判赔数额较高的案件。”而这起案件的判决,充分体现了北京法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创新的审判理念,同时对在适用商标法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问题理解具有示范意义。

除了执法办案,北京市高院的法官还肩负着解决辖区内法律适用问题不统一的责任,需要通过对案件的梳理去茧抽丝,总结、归纳、整理相关裁判规则,力求为日后相关法律问题的妥善解决提供思路与素材。

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终审法院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此类案件的具体审理工作由北京市高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面对年均超过16000件此类案件的一、二审案件数量,如何公正、高效地解决审理中的疑难问题就成为摆在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的难题。

为此,北京市高院于2018年对此类案件展开专题调研,力求对审理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全方位的梳理与总结。陶钧作为此类案件的调研组组长,组织调研组的其他法官,先后梳理了全国法院近五年的万余份裁判文书,筛选出几百个典型案例,并逐一进行查阅、摘录重点内容,归纳概括成具体裁判规则。2019年的春节休假七天时间中,除夕之外陶钧足不出户,每天都在电脑前工作将近15个小时,最终形成了175条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指南初稿,并经过十余次的修改,最终在2019年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前正式对外发布,有效统一了此类案件中诸多问题的认知分歧,为“类案同判”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北京市模范法官”“第五届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陶钧获得了重重荣誉,这都与他的不懈努力密不可分。

“日拱一卒无有尽,功不唐捐终入海。”陶钧表示,凡是过去,皆为序章。未来将站在新的起点上,循着法治之光继续毕力躬行,铸造正义的防线,映照公平的力量,保护智慧的成果。 

这些年,陶钧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审判经验,已经从一位“知产新人”转变成庭内专攻疑难复杂案件的“排头兵”。笃行致远照亮了陶钧行法治之路的脚步,也让我们看见了他追寻法治梦想的初心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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