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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俗婚闹当休矣!《幸福到万家》中的法律事儿

本站发表时间:[2022-07-25] 来源: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 作者:

原标题:法眼看剧|恶俗婚闹当休矣!《幸福到万家》中的法律事儿

近日,根据长篇小说《秋菊传奇》改编,以乡村振兴为主题的《幸福到万家》正在热播。该剧以万家庄发展为背景,讲述嫁入万家庄的何幸福在事业、婚姻、家庭的多重考验下不断实现自我成长的故事。

《幸福到万家》以何幸福嫁到万家庄的婚礼作为开场,妹妹何幸运因“婚闹”受辱,情急之下,何幸福砸伤了村支书万善堂的儿子万传家,幸福坚持为幸运“讨要说法”。在看剧的同时,有关婚礼的法律知识点也值得我们学习。

遭遇“无底线”婚闹怎么办?

剧情介绍

何幸福嫁到万家庄,妹妹何幸运作为伴娘参加婚礼。让她没想到的是,婚礼上,她遭遇了万家庄村支书的儿子万传家等人“无底线”的婚闹,给她身心带来重创。后来,在姐姐何幸福的坚持下,万家庄贴出了禁止闹婚的公告。

法官释法

据有关文献记载,婚闹风俗早在汉代就己存在,作为中国传统婚礼风俗之一,本意是为婚礼增添热闹气氛,然而婚闹方式的演进也愈发“变了味”,民间更有“婚礼三日无大小”的说法,出现了很多“无底线”的婚闹方式,不仅违背了文明风尚,而且可能损害他人身体权、名誉权及隐私权,甚至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

“无底线”婚闹属于陋习,从法律层面,剧中这种“无底线”的婚闹行为轻则构成性骚扰,受害者可要求施害者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重则构成强制猥亵罪,施害者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严重的婚闹行为还可能构成犯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中猥亵、侮辱妇女,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婚礼者,礼之本也。意为婚礼是所有礼仪的基础和根本,“敬慎重正而后亲之”是传统文化中对待婚礼的态度。因此,婚闹风俗也应当遵循基本社会公德,守住法律底线,以文明的方式表达对新人诚挚祝福,对“无底线”婚闹做到自觉抵制,让婚礼回归温馨夸姣。

婚礼现场视频被传播至网络

该如何维权?

剧情介绍

剧中有这样一个细节,在何幸福冲进去保护妹妹何幸运时,婚礼摄影师紧随其后进行了全程跟拍。如果摄影师未经他人的同意,擅自将拍摄的视频进行传播或上传网络,是否构成侵权?又该如何维权呢?

法官释法

我国民法典对自然人的隐私权、肖像权及名誉权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名誉是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民法典同时规定了相关的法律救济途径。第九百九十七条规定,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剧中,摄影师拍摄的内容涉及到婚闹等一些较为隐私的画面,如未经同意,擅自传播视频,则属于将超出公共领域的私人信息在未经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进行传播,构成侵犯他人隐私权。如传播的视频中有明确的个人形象,则属于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公开他人肖像的行为,可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如其传播的视频内容会降低他人道德品质、信用声誉,则属于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据此,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人格权行为禁令,要求对方停止有关行为,以防止不利后果发生或损害扩大。同时,受害人可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彩礼能不能退,到底谁说了算?

剧情介绍

在何幸福的婚礼上,妹妹何幸运遭遇“无底线”婚闹,何幸福为了保护妹妹,砸了万家庄村支书儿子万传家。为不得罪村支书,何幸福的婆家通过媒婆提出要与何幸福离婚,其公婆要求何幸福退还彩礼,何幸福的母亲则表示既然是男方提出的离婚,彩礼就不退了。假设何幸福真的离婚,彩礼退不退到底谁说了算?

法官释法

在中国古代,“男女无媒不交,无帛不相见。”通常男方按照当地习俗给付女方一定数量的金钱和其他物品作为缔结婚姻的事先约定,俗称“彩礼”。从法律关系上看,收受彩礼属于男女双方或者其亲属的一种自愿赠与行为,这种赠与行为受法律保护。但收受彩礼不同于一般赠与,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剧中,何幸福办完婚礼回门后,因何幸福坚持要给何幸运就“婚闹”事件要一个说法,婆家就假意提出离婚并要求退还彩礼,虽然剧中何幸福并未离婚,但如若双方同意离婚但就退还彩礼无法达成一致诉至法院,则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双方是否结婚登记、是否举行婚礼及是否生育等情况、结合彩礼数额、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共同生活期间合理生活支出、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酌定判决返还彩礼的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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