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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奥同行|冬奥倒计时,世界冠军做客直播间,和检察官聊了啥?

本站发表时间:[2022-01-20] 来源:北京市检一分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2022年北京冬奥会开幕在即。关于冬奥会,你了解多少?北京冬奥会的比赛项目都有哪些?冰雪运动需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项?在经营性场所参与冰雪运动摔伤了,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1月13日,检察日报正义网邀请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庞涛和中国首位滑雪世界冠军郭丹丹,开讲第27期检察官公开课,带你走近冬奥会,了解冰雪运动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和运动知识。

  冬奥小常识

  冬奥会,与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相对应,迄今已经举办了23届,其中绝大多数在欧美国家举行。在已经举办的冬奥会中,亚洲共举办过3次,其中日本分别于1972年在札幌、1998年在长野举办;韩国于2018年在平昌举办。中国是第三个举办冬奥会的亚洲国家。关于本届北京冬奥会,郭丹丹和庞涛分享了大家可能想要了解的诸多小知识。

  中国首位滑雪世界冠军郭丹丹女士(右)做客正义网检察官公开课直播间,向网友展示北京赛区的首钢滑雪大跳台。

  冬奥会有哪些比赛项目?奥运会项目通常按大项(Sport)、分项(Discipline)、小项(Event)层次划分。比如,滑雪是大项;越野滑雪、高山滑雪、单板滑雪、跳台滑雪和北欧两项是分项;高山滑雪是一个分项,而超级大回转、大回转,回转和全能则是小项。2022年北京冬奥会项目共分7个大项、15个分项、109个小项。

  北京冬奥会举办多久?2022年北京冬奥会举办日期为2月4日至2月20日,分别在北京赛区、延庆赛区、张家口赛区共三个赛区举行,将产生109枚金牌。北京冬残奥会的举办日期为3月4日至3月13日。

  北京冬奥会的奖牌什么样子?2022年北京冬奥会奖牌,名为“同心”,牌体由圆环加圆心构成,直径8.7厘米,奖牌挂带采用传统桑蚕丝织造工艺,颜色选用红色,奖牌盒以大漆和竹子为主要材料制作。

  这届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吉祥物是什么?北京冬奥会的吉祥物叫冰墩墩,是熊猫形象与冰晶外壳相结合,体现了冬季冰雪运动的特点。熊猫整体造型像航天员,是一位来自未来的冰雪运动专家,寓意现代科技和冰雪运动的结合。冬残奥会的吉祥物为雪容融,雪容融的整体设计与其灵感来源——灯笼的主要特征高度契合,并融入了大量中国传统文化符号和冬季的季节性要素。从正面看,雪容融最突出的特点为面部的雪块,其样式是拍打积雪而形成的自然脸部形态,可在不同场景下作出丰富的表情变化。

  高风险运动中的“自甘风险”

  与“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备赛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北京市委、高检院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服务保障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备赛工作,日前,北京市检察机关印发了《北京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工作方案》。作为首都检察机关的一员,庞涛围绕参与冰雪运动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深入讲解:

  考虑到冬奥会可能引发大家对冰雪运动的广泛热爱和参与,庞涛提醒:“大众化、全民性冰雪健身运动中的伤害事故万万不可忽视。”他表示,民法典新增了“自甘风险”规则,体现了尊重个体自由、合理分配风险责任的理念,有利于促进全民理性、积极地参加文体活动,提高活动效率和质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那么,如何理解民法典规定的自甘风险与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庞涛表示,这需要考虑自甘风险的适用和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边界。

  首先,自甘风险的适用条件包括:(1)行为本身具有风险性。即从事的活动具备相关风险,且该风险是固有的,是自始客观存在的,其中风险性指行为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并非一定产生的损害后果。(2)主体上的适格性。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按照一般正常智力水平可以预见危险的存在,并可做出理性的分析和有效的选择。(3)主观上的明知性和自愿性。行为人应明知参与此活动存在一定的风险,仍自愿参加。自愿方式应包括口头明确同意或签订合同等书面明示方式。

  其次,需要确认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边界。民法典规定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该义务并非毫无限度,而需与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内容及风险防范能力相匹配。有些文体活动需要组织者详细明确告知风险,有些则不需要,因为已经是大家熟知的。

  另外,是否有安全提示、足够的安全措施、突发情况预案、及时采取合理措施等因素也是衡量是否尽到安保义务的因素。

  小孩滑冰摔伤

  家长索赔被法院驳回

  为了进一步解释说明“自甘风险”规则,庞涛介绍了一起小孩滑冰摔伤索赔案件。

  女孩婷婷在滑冰场缓慢滑行出场时,不慎摔倒受伤,在场工作人员立即将她扶出并陪同送医。医院诊断婷婷为右腓骨远端骨骺骨折,后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婷婷家人起诉滑冰场,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7.7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通过查看现场监控可知,婷婷摔倒系因重心不稳造成,未见仓促或急切情形,这属于初学者滑冰过程中的常见现象。在案证据及法院现场调查结果也显示,滑冰场已先后通过书面告知、张贴标识、人员引导等多种方式向婷婷一行提示运动风险。相反,婷婷父母却未能举证证明滑冰场提供的设施及服务存在瑕疵或隐患。

  滑冰运动具有较高风险,自愿参与活动者及其监护人应充分关注、完全知晓,并依靠活动者自身谨慎注意及合理操控降低损伤风险。婷婷在上过教练课后未再续聘教练,表明其对自身能力及风险程度已作出评估决策。自由滑行期间,婷婷佩戴护具,滑行速度缓慢,周边秩序正常,故摔倒系由滑冰运动的固有风险引发,婷婷未能防范避免,相应后果应自行承担,不得随意转嫁,要求滑冰场承担赔偿责任,明显超出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限度。最后,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针对上述案例,庞涛提醒大家,无论是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如果参加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活动,务必选择专业场馆,做好防护措施,接受专业指导。而家长对未成年人负有法定的监护义务,必须加强现场看护,不得随意转嫁监护义务,且应尽量购买相应保险,最大程度防范、降低活动风险和损害程度。

  自甘风险的要义不仅在于求偿,更在于捍护生命健康之可贵,故与其诉诸事后救济,更应防患于未然。针对民法典规定的自甘风险规则,庞涛提出如下三点建议:

  一是活动者应增强安全意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参加适当的活动。文体活动虽然存在固有风险,但通过正确的指导和完备的防护措施能够尽量避免损害。一方面,应加强对活动风险及自然环境、相关设施的危险认识;另一方面,应根据自身的身体条件和兴趣爱好评估选择适合的运动项目,并审慎做好运动前、中、后的安全防范措施。另外,对于未成年人,父母应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中规定的监护人职责,使未成年人在必要的帮助提示下能够对自身安全问题充分地认知和关注。如此,既可以享受体育运动带来的诸多益处,又能有效避免可能的损害发生。

  二是活动参与人应遵循基本规则,注意保护他人。一般而言,对于运动规则范围内的正常技术动作造成的损害,不会被认定为故意或重大过失,但如果超出技术动作之外的故意伤害或是恶意犯规,就可能被认定为存在侵害的主观过错,进而需承担侵权责任。体育运动重在强身健体、享受运动带来的乐趣,虽然运动固有风险不可避免,但亦应注意保护对手,不能因一时胜负赌气伤害他人。

  三是安全保障义务人应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和群众性活动组织者,应清醒认识到其在安全保障中存在的问题,更加注重自身发展及与之相配套的安全保障设施的建设和措施的完善,实行科学规范管理,严格控制和积极治理存在的问题,努力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此外,还可引入社会风险保障因素,分担风险运动固有风险,例如通过活动参与人自主购买商业保险或将责任保险纳入活动组织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明确及加强风险运动行业培训的资质,提高运动防护标准等。

  本期的检察官公开课还邀请了我国首位滑雪世界冠军郭丹丹女士,她给大家讲述了自己从事冰雪运动的经历,特别是克服重重困难取得佳绩的经历激励了广大网友,特别是青少年朋友,也向他们传递了正能量。

  中国首位滑雪世界冠军郭丹丹女士(右)做客正义网检察官公开课直播间,向网友讲解开展冰雪运动的注意事项。

  最后,寒假来临,冰雪运动的爱好者如何做好安全防护准备呢?作为专业的滑雪运动员,郭丹丹女士以滑雪为例提醒大家:

  (1)在滑雪运动前,要学习和了解相关运动项目的基础知识;

  (2)依照安全舒适性大于美观性的原则,准备合适的运动服饰和装备,如专业的滑雪服、头盔、风镜、手套、保暖内衣、滑雪袜;

  (3)在滑雪运动时,听从教练的专业指导,如做好热身准备,掌握主动摔倒的滑雪技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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