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
是邂逅于春花烂漫的怦然心动
亦是一年四季、朝夕相伴的长情
美好爱情需细心经营
亦需法律守护
当法院干警化身情感博主
会收到哪些留言提问呢?
网友:恋爱小白
@范少方
亲!网恋有风险,转账需谨慎。在利用网络社交手段实施诈骗的案件中,借款是主要诈骗方式,犯罪手法一般分“四步”:
第一步,虚构身份能力获取好感;
第二步,长期主动联系取得信任;
第三步,试探性小额借款打消怀疑;
第四步,携巨额借款最终失联。
网络社交平台丰富了我们的生活,同时也给骗子带来了可乘之机,那些与你谈情说爱的“帅小伙”实则可能是图你钱财的“油腻大叔”。
对于通过各种社交平台结识的“朋友”应提高警惕,切忌透露重要的个人信息,更不要提及个人财产,要为自己设一道“安全阀”。如遇被骗,立即报警。
网友:不想结婚版
@宋杨
这位网友,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如果深思熟虑后还是决定不与女友结婚,这是受法律保护的自由选择。
至于已经给付的彩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所以,你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当然,婚姻仍应以感情为基础,如果确是“真爱”,万望珍惜哦!
网友:不再沉默!
@万盈
家庭暴力不是个人隐私,而是社会公害!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让施暴者及时得到法律制裁,不敢为、不能为。
可以录音录像留存证据,及时求助妇联或者向公安机关报警。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保留好报警回执,同时及时拍摄伤情照片,保留好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情鉴定报告。如果对方多次施暴,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或提起离婚诉讼。
家是爱的港湾,不是暴力的栖息地!要相信你的身后还有法律和正义,我们一起抵制那些以“爱”为名的伤害。
网友:单身辣妈
@樊振国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若其拒绝支付,可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如果你们是协议离婚,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是诉讼离婚,对方不按照生效调解书或判决书支付抚养费的,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夫妻感情破裂,即便因离婚而一别两宽,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不会改变的,离异父母要积极承担对孩子的抚养、教育义务,为孩子茁壮成长保驾护航。
网友:不再孤单!
@刘瑶
这位网友不要害怕,并非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所有债务都为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该笔债务是以你前夫个人名义出借,而你对此并不知情,且金额较高,明显超过日常家庭生活所需,则债权人需要举证证明该笔借款用于你与前夫的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你不必承担还款责任。
网友:钮祜禄高珊珊
@杨明月
不用担心,全职太太的财产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我国《民法典》规定了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全职太太就可以依据这项制度要求丈夫支付离婚经济补偿金。
关于补偿金数额的确定,实践中,法院主要依据家务劳动所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婚姻关系时间长短、一方工作能力、收入能力等方面的机会成本酌定补偿金数额。
这项制度不仅适用于全职太太,也适用于夫妻均为职场人士,但一方负担了较多家庭义务的情形。比如说丈夫的工作性质经常出差或驻外工作,妻子虽也有工作,但负担了较多家庭义务,也可以在离婚时主张经济补偿金。
网友:追求爱情的大强
@李利冉
您好,“大强”先生。婚姻自主权是一项基本人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结婚、离婚自由不受任何人非法干涉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因此,您的子女无权干涉您的婚姻自由。
当然,也要提醒您,在恋爱中应擦亮双眼,谨防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缺少陪伴、孤独空虚的心理状态“打感情牌”,骗取财物。在交往过程中,应当注意核实对方身份,不要随意透露银行卡、保险柜密码等重要信息,不要轻易赠与对方财物,要在充分了解后再谈及婚嫁。一旦发现自身合法权益被侵犯,应及时与家人沟通,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感情的意义
更多的是责任和担当
爱和包容,关怀和真诚
当爱情陷入困境
一定要擦亮双眼、保持清醒
必要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您的“情感主播”一直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