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颁布两周年到来之际,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在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举行了“法律援助日”启动仪式暨《法律援助法》颁布两周年活动。
活动以构建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律宣传“三位一体”的法律援助服务新体系,推动合作对接、需求对接、能力对接“三个对接”,进一步深入推进“法律援助进监所”工作,全面提升首都监狱系统对罪犯的法律援助水平。
签订《共建协议》
上午9点30分,“法律援助日”活动正式启动。
未管所、清河分局清园监狱分别与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签订了《“法律援助进监区”结对共建协议书》。
按照共建协议,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定期派出律师对罪犯开展法治宣讲授课、专业的法律咨询、对符合条件的罪犯开展法律援助,以结对共建为平台,探索建立监狱与社会齐抓共管的罪犯改造工作长效机制。
未成年犯单某在启动仪式现场说:“在未管所服刑的半年多时间里,我参加了两次法律咨询活动,通过法治讲座,使我对校园霸凌的危害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找到了自身犯罪的根本原因,我一定珍惜每一场法治课堂,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纠正自身存在的错误观念和模糊认识,踏实改造,重新走好人生路。”
监所开放与法律援助
参加活动的嘉宾、律师和执法监督员走进未管所参观了未成年犯监区、罪犯职业技术教育室、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出监教育功能区,以及VR体验馆和法律援助工作展板。
“我11岁时父母离异,家里唯一的房子法院判给了父母,每人拥有一半的产权,我跟妈妈一起生活,我是否拥有对父亲那一半产权的继承权?”未成年犯于某就父母离异后房产的继承问题,在“法律援助日”现场向律师提出了咨询。法律顾问团的律师代表还就罪犯提出的交通事故赔偿、离婚财产纠纷、房产纠纷等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
据了解,2001年未管所与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刑事援助部合作成立第一个法律援助中心以来,20余年来,未管所先后邀请300余名法律专家到狱内开展法律咨询与援助活动,累计达4000余人次罪犯受益。
律师代表团宋琦琦律师就财产损害赔偿从法律依据、赔偿方式两个方面,用以案说法的形式给罪犯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董世珍副局长要求各监所和全体民警充分认识“法律援助进监所”的重要意义,展示首都监狱依法治监新形象;坚持系统思维,加强统筹协调,构建“三位一体”法律援助服务新体系;守正创新,及时总结经验成果,形成监狱系统法律援助服务新机制,为首都监狱系统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