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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隆重举行第三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集中评审活动

本站发表时间:[2023-07-21]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纪念活动,7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隆重举行第三批“枫桥式派出所”评选命名集中评审活动。
  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北京市公安局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全局各派出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努力构建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为维护首都安全和社会稳定奠定坚实基础,为提升首都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贡献公安力量。
  今年6月以来,按照创建活动评选命名标准,经各创建单位严格审查、集中评审、择优推荐及市局相关部门联审、实地检查等环节,共有17个初选派出所入围此次集中评审环节。
  集中评审会邀请到了市局相关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分局主管领导、前两批获得全国命名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以下简称“国枫所”)和市局级“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示范单位”(以下简称“示范所”)的派出所所长、优秀基层民警代表,以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警察学院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代表、新闻媒体记者代表等,作为评委参加此次活动。
  评审会上,17个初选派出所通过“创建视频展播+所领导陈述”进行了精彩展示。他们当中,有保卫红墙安全,有默默守护百年故宫平安,有致力于打造国际化平安社区,有守护能源基地安全,有护航新国门新发展,有保障公共出行安全……通过一个个感人事迹和暖心故事,充分展示了首都公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维护社会稳定、守护一方平安、服务人民群众、推进社区治理的公安实践。
  全体评委根据评审标准、创建事迹、现场表现等,对初选派出所进行投票。下一步,北京市公安局将综合实地检查情况、业务部门打分、集中评审展示三个环节的结果进行审定,并及时公布申报“国枫所”和“示范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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