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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招解决供暖纠纷,这个冬季更温暖

本站发表时间:[2023-11-16] 来源:京法网事 作者:
  冬季采暖事关千家万户,是增进人民幸福感的重要举措,此时,供暖季常出现的室内温度不达标、空置房屋能否申请停暖等法律问题也成为居民们关注的焦点。如何妥善依法处理相关问题?本期京小槌普法就和大家聊聊供暖纠纷的那些事。
  案例一
  原告请就被告提供的供暖服务不达标情况进行举证。
  法官,我只觉得室内温度不够高,暖气片凉,不知道要怎么留存证据啊!
  以上是供暖纠纷中法官和当事人常见的对话内容。由于当事人缺少证据观念,未对室温情况进行证据留存或简单自行测温拍照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其举证不能,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对此类证据也难以采信。那么,面对供暖室温不达标的情况,正确的证据收集方法是什么呢?
  京小槌释法
  首先应当立即联系供暖单位进行上门测温,或者拨打相关供热监管部门的监督电话。相关工作人员上门时,应严格填写测温单并由供暖单位和业主双方签字确认,确保测温单能够准确体现当时室内温度、测温时间、地点等具体情况。同时,也可以委托具有室温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测温单、检测报告等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有助于案件的顺利审理。若用户自行测温,建议采取录制视频的方式,确保完整记录不同时间段室内不同区域的持续室温、室内密封状态、室外天气情况等详细内容,同时应当妥善保管证据原始载体,在庭审时用于举证质证。
  案例二
  被告请发表答辩意见。
  法官,一到11月我们老两口就到海南去过冬了,我多次通过短信、电话的方式告知供暖单位无需供暖,他们仍然未采取停暖措施。对于原告要求收取近3年供暖费的诉讼请求,我方不同意。
  冬季部分空置房屋无人居住使用,相应的产生了停止供暖的需求,以往由于缺少规范的申请流程,造成业主和供暖单位矛盾频发。2022年10月25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北京市居民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供热指导意见》,明确了申请的条件与流程。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何时申请?是否需要支出其他费用?暂停后采暖费能否完全免除?这些问题都有了清晰的答案。
  京小槌释法
  【申请条件】一、暂停和恢复供热实施范围为供热采暖合同约定的单套房屋全部区域,单套房屋内不应局部暂停或恢复供热;二、建设工程保修期限内的新建房屋建筑,原则上不应办理暂停供热。
  【申请形式】暂停或恢复供热申请以书面形式提出,与供热单位签订暂停供热协议或恢复供热确认单。
  【申请时间】有暂停或恢复供热需求的用户,原则上应在当年9月30日前提出。暂停供热期原则上应为整个采暖期,且至少为一个采暖期。
  【费用支出】暂停供热期间,需缴纳供热设施基本费。每个采暖期供热设施基本费收取标准参照原供热采暖合同约定或由供用热双方协商确定。
  居民朋友们遇到供暖季难题别担心,只要依法留存证据,及时与供暖单位沟通,按照流程办理,一定能够妥善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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