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城酷暑难耐,
然而再炎热的夏季
也得保持内心冷静!
学习法律知识,
注意暑期安全,
普法小串烧带你清凉一“夏”
家中无人锁门窗
贵重物品易招贼
2017年5月的一天,被告人蒋某某为窃取钱财,与他人进入北京市平谷区迎宾花园小区被害人张某某家中,将张某某放在家中的黄金项链、黄金手链各1条、黄金戒指1枚及挂有紫色吊坠的银色金属项链1条,装进随身携带的挎包内盗走。经认定,被盗财物共价值人民币8000余元。
法院审理
依照我国《刑法》第264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被告人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犯罪实清楚,证据确实重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决定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蒋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提示:
当前已进入炎热的夏季,不少家庭打开门窗进行避暑,一旦有事需要外出,家中门窗往往忘记进行关闭,尤其是家中客厅、桌面等处摆放有贵重物品时,极易成为犯罪分子的盗窃对象。在此提醒大家,家中贵重物品一定要妥善保管,外出时务必锁好门窗,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夜间独行需小心
谨防身旁可疑人
2018年2月某日晚22时许,被害人贾某某下班后独自行走在某步行街西侧,被告人于某某见被害人一人独自行走,采用抱头、捂嘴等方式将被害人随身携带的1个手提包及手机等财物抢走。经鉴定,贾某某身体所受损伤属于轻微伤;被抢手机价值人民币1200元。
法院审理
依照我院《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告人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于某某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
案发后,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故依法从轻处罚。最终判处被告人于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法官提示:
暑期夜间出行,一定要时刻注意人身安全,尤其是单身女性,切勿衣着暴露并携带贵重物品,尽量和他人结伴而行,不要选择在在光线黑暗及人员稀少的道路行走,因为不法分子往往在此选择作案。遇有可疑人员,要快速走向人员密集处,必要时可拨打报警电话寻求帮助。
发生纠纷需冷静
动手伤人是犯罪
2018年2月的一天,被告人孟某某在北京市平谷区某饭店内因琐事与王某某发生口角,后孟某某伙同他人对被害人王某某进行殴打,其中孟某某多次踢踹王某某头部致王某某蛛网膜下腔出血。经鉴定,王某某身体所受损伤属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
被告人孟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综合被告人孟某某具有主动投案,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且被害人负有一定过错的从轻处罚情节和多次前科的酌定从重处罚情节,最终判处被告人孟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官提示:
根据我院《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般情况下,致人轻伤以上损失后果的,即达到了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标准。近日北京酷暑难耐,闷热至极,炎热的天气使人们在生活中容易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和争执,但是任何行为不能超越法律的底线,动手打架伤人更是被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在此提醒大家,天气再热也得保证头脑的清醒和内心的冷静!遇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切勿因一时冲动而后悔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