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进喜,男,中共党员,现任北京市清河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曾荣获北京市检察机关年度优秀检察官、职务犯罪侦查业务标兵等多项荣誉,两次入选最高检全国巡回检察人才库。2011年,陈进喜由部队转业至清河检察院,从检十三年来,他坚守在派驻检察一线,办理的8件案件获评北京市检察机关优秀案件和指导性案例,1件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所在的办案团队被最高检通报表彰;积极塑造新质法律监督能力,主导研发罪犯减刑、假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
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展担当
清河检察院所在的清河农场位处距离北京150公里之外的天津市宁河区,居住在北京的每一位清河检察人,都过着周一从北京出发到天津工作,周五再回京的“双城”生活,陈进喜就是其中的一员,负责对清河农场五所监狱的派驻检察工作。他从西北政法大学毕业后就投身国防,成为一名首都卫士。曾经的军营岁月,不仅铸就了陈进喜坚韧不拔的品格,更是培育了他印刻在骨子里的忠诚精神。从部队转业后,陈进喜主动适应新角色,先后在清河农场的派驻金钟、垦华、潮白、清园监狱检察室担任负责人。他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专一行,逐渐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派驻检察官。坚守基层十余载,陈进喜全家上下全力支持着他的工作。作为丈夫,家庭的重担都交给了妻子,陈进喜对妻子充满了感激;作为父亲,缺失了孩子成长的许多重要时刻,陈进喜内心满是愧疚;但作为清河检察院的检察官,他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新时代清河检察人的责任与担当。
精益求精,坚守法治护正义
在办理一起罪犯减刑审查案件中,陈进喜发现该罪犯可能存在多次违纪问题,这一发现让陈进喜立刻警觉起来,其是否符合“确有悔改表现”这一法定减刑条件存在疑问。陈进喜深知,减刑、假释关涉罪犯是否真正认罪悔罪、接受教育改造,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容不得半点马虎。陈进喜立即展开深入调查核实。通过调取罪犯计分考核详情、深入监区实地调查、询问相关人员等多种方式,核实固定了案件证据,认定该名罪犯还存在多起违纪问题,未能认真遵守监规,不符合减刑条件,最终提出不予减刑的监督意见并获得采纳。
陈进喜既注重在每一起案件中严把事实、证据和法律关,又善于在工作中总结办案经验和规律。在对以往办理案件进行认真总结复盘的基础上,他牵头起草了《北京市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查操作指南》,为全市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提供规范指导。此外,他还多次参与北京市检察机关对监狱的交叉巡回检察,其中一个案件获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参考性案例。
守正创新,研发模型拓新局
近年来,为促进北京市刑罚执行工作更加规范,陈进喜主动作为,积极践行数字检察战略,研发建用了罪犯减刑、假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收集整理数十万余条数据并合理设置模型逻辑,依据法律规则确定可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名单并向监狱移送,与监狱一道共同发力,切实推动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提质增效。目前,该模型已上架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
行远自迩,臻于至善。陈进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生动诠释着“忠于职守、吃苦耐劳、检察有我、甘于奉献”的新时代“清河精神”,在远离北京的“飞地”大墙内,心系“国之大者”,牢记监督使命,以“求极致”的精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守护刑事诉讼“最后一公里”的公平正义,书写着属于清检人独有的芳华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