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在门头沟区“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基地”中,曾实施非法狩猎行为的项某刚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将“昆虫旅馆”安装到了指定位置。
在“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依托门头沟区“林长制+检察”机制及“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基地”,门头沟区检察院联合区园林绿化局引导违法行为人以定制安装“昆虫旅馆”创新替代性方式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并邀请区生态环境局见证,共同监督项某刚以定制安装“昆虫旅馆”的方式代偿。
这一做法既是门头沟区检察院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的有益举措,又是联合行政机关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机制的创新方式。
2020年下半年,项某刚未经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在门头沟区某家庭农场附近,使用猎套等禁用工具猎捕野猪。办案中,门头沟区检察院生态检察工作室综合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按照生态类轻罪指数化办理工作模式,综合考量其犯罪动机、犯罪地点、野生动物资源损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多方面“生态指数”因素,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前,项某刚已对其非法狩猎行为公开致歉,并按照园林管护要求,将50张树木标识牌悬挂在指定位置,标识牌上简单醒目地标注了树木信息,挂牌统一采用弹簧绑带,在美观、不伤害树木的同时,普及园林绿化知识。
下一步,门头沟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生态检察+”检察融合履职品牌,会同行政机关在促进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效衔接上不断探索创新,致力于充分发挥生态检察职能作用,协同织密“严而不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网,将更多“生态破坏者”变为“生态守护人”,以高质效联动履职服务保障北京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