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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小剧场:保密无小事,言行莫大意

本站发表时间:[2024-04-12] 来源: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 作者:
  “祸患常积于忽微”,有时候,闲聊八个卦、拍照晒个圈,这些稀松平常的小事却暗藏着涉密信息泄露的风险……今天是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跟着昌平法院《保密小剧场》一起来了解保密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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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私自复印涉密文件
  一次复印是便利工作之举但也可能泄露机密。
  复印涉密文件要履行审批程序,不要图一时方便随意复制。涉密文件使用完毕后,应及时交回保密管理部门,不得私自处理。
  禁止通过即时通信工具传输涉密信息
  一次传输是发送文件的捷径,但也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涉密文件的传达、工作部署应当遵守保密规定,采取保密措施进行。不能通过微信、互联网电子邮箱等传递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重要敏感事项。
  禁止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国家秘密
   一次分享,是茶余饭后的消遣,但也可能祸从口出。
  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擅自将自己知悉的国家秘密告诉他人,不但害己,也可能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要把保密作为一项基本纪律,不该说的绝对不说,时刻绷紧保密这根弦。
  禁止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存储涉密信息,一块硬盘是高效的存储工具,但也可能带来风险。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能用于存储、处理涉密信息。个人的u盘、硬盘等可能因连接过互联网被植入病毒,使涉密计算机遭受攻击。
  禁止在社交媒体发布涉密信息
  一张照片,是努力工作的见证,但也可能埋下隐患。
  保密工作没有节假日!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管理条例,不要在社交媒体随意晒工作,避免发布的工作信息被别有用心的人盯上。
  国家安全近在咫尺,与你我息息相关!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郜蕾]